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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盲目立项、招商产生的后果引争议

2023年11月15日 11:10:23

本社记者 张洋

2016年4月,韩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黄河新区,成立了韩城市黄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肩负新区开发建设走向新高度的重要保证任务。但时隔几年该管理委员会已不复存在,但盲目立项、扩张投资、长期拖欠建设企业资金等问题显现。

盲目立项 急于收取投资企业“诚意金”

2017年11月10日,韩城黄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甲方)与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乙方)鉴定《黄河新区重点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双方就黄河新区金盆街等七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投资建设事宜达成共识。

《意向协议》明确规定:甲方负责制定黄河新区发展战略、城市建设规划、方针政策,指导、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支持乙方在韩城市黄河新区进行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韩城市黄河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这一主题,负责具体项目的建设与所需投资资金的筹措;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并向乙方依法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三通一平、地方矛盾协调等均由甲方帮助乙方协调解决;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模式,即乙方承建的工程按着单体工程进行验收结算。付款形式: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开始结算工程款,并规定五年内支付完毕,甲方于每年12月之前向乙方支付总工程师款的20%,剩余工程款项,甲方按年利率7%计息,按年支付本息。

《意向协议》还约定,协议签约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000万元诚意金,诚意金由甲方用于支付项目前期费用,使用时间为一年,使用期间前半年免息,后半年甲方按年利率7%向乙方支付利息,如果甲方不能按着计划一年退还乙方10000万元诚意金本息,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年利率9%支付诚意金利息。《意向协议》中还明确约定: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本项目承包工程建设款,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甲方上述支付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意向协议》规定,乙方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0日向甲方指定账户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入10000万元诚意金。

乙方单方面履行合约责任,可甲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乙方的承诺与《意向协议》所指“黄河新区项目”至今都是“空话”。

内定中标企业招标程序只是走过场

从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下发给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何阳街等市政道路建设的函”(2018年6月15日发)内容所知,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的“金盆街”9条道路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1月8日进行公开招标,告知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5月30日通过公示中标,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从2017年11月10日,甲乙双方《意向协议》签署成功,甲方收取乙方“诚意金”行为到2018年5月31日《中标通知书》,时间节点上不难看出,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地方国有企业提前拟定中标企业、招标程序走过场等行为已成不争事实。

拟建项目无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自2018年5月30日“项目中标”到至今,甲乙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与《中标通知书》早已形同虚设,黄河新区建设项目自始至终没能落地建设。但是,连带拖欠乙方“诚意金”、拆借乙方资金、政府付出高额利息等资金流失问题已逐步显现更多负面影响。

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原定该项目负责人刘经理向记者表述:“自2017年11月开始算起,到现在已经6年了,甲方先后只偿还了我们公司‘诚意金’中的6000万元本金与《意向协议》承诺的年利率9%,剩余4000万元本金和今年的利息到现在还没有还。到目前为止甲方欠我公司项目建设‘诚意金’4400万元左右。”

“2020年8月13日,经韩城市政府相关领导出面协调,以韩城市政府建设资金短缺为由,由韩城市龙门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韩城市国资委下属企业)作为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并签署担保合同)又向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甲方、蔡荣良)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并约定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出借金额计算利息,年利率为12%;违约推迟一天还款将按着每逾期一天付全款5%计算利息;现在已经逾期一年之多。前两年的利息已经还了,本金还没还,就算我方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乙方(连本带息)还欠我公司6720万元未还,再加上述‘诚意金’4400万元,总计还欠苏州姑苏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1100多万元。为此,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对我公司做出了最后承诺:于2023年9月30日还清所有债务,现在都10月中旬了,还是没有见到一分钱。”刘经理补充说。

谁来承担所产生的诸多后果

记者带着疑问,试想采访韩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或分管领导干部。但韩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办公的小楼安保人员戒备谨慎:“无论你是什么人,记者也不行,没有提前预约或有熟人接待,连楼梯都不让上。”

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相关“黄河新区项目”遗留问题已由其下属公司韩城市黄河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记者见到该公司董事长魏先生,他很诚恳的对记者做出了一些简单答复:“黄河新区项目未启动是因为当时政府资金短缺没能实现;关于‘诚意金’等产生债务问题情况属实”,他还表示:“根据政府资金情况,积极向领导申请,希望此事能够尽快解决。”

黄河新区建设从立项到招商是否符合韩城市当时的城市整体规划?项目招商难道是个幌子,“诚意金”才是目的?恐怕不只是投资企业一家,还有损失更多的,韩城市付出几千万元利息,国有资产如此流失,谁来负责?

对此事进展,本社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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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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