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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关乎民生助力发展

2014年09月01日 11:51:34
        国务院办公厅8月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优化规划布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配套建设、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七方面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出具体部署。2013年我国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乎民生的民心工程。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一面高楼林立,一面棚户连片,这样的城市“二元结构”是历史遗留的民生短板、经济欠账。政府重视棚改,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实际利益的问题,有助于居民尤其是城市底层低收入居民提高生活水平,变“忧居”为“优居”。安居乐业惠民生,从而缓解社会深层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助力经济的发展工程。一方面,棚户区改造有助于改善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可以腾出建设用地,促进组团式开发,从而改善城市的整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另一方面,棚户区改造有助于扩大内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不仅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能够促进消费增长。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为扩大就业增添岗位,更能实现“解决低收入难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格局。棚户区改造不单纯是住房保障问题,还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进而形成参与各方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成为促进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

虽然目前我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在加大棚改力度,且卓有成效,但与预期效果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我国的棚户区改造中出现许多问题,如土地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棚户区界定不清晰,政策利用扩大化;政策不连续、补助标准不统一;缺乏正面舆论导向,实施改造难度加大等。其中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三大问题尤其突出,亟待解决。

如何在棚户区改造中攻坚克难增效提质?国务院此次在《通知》中进行了如下科学具体的部署。

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要优化规划布局,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县有关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要加快配套建设,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配套设施建成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移交、投入使用。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同等对待。

“一人向隅,满座不乐”,棚户区的存在使得中国梦的铸就始终存有缺憾,中国必须保有信心、决心、恒心,坚定棚改步伐,加大棚改力度。安居以乐业,乐业以筑梦,棚户区的成功改造必将助力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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