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

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江苏推出“智建贷”贴息政策 助力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

2025年08月19日 10:43:09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记者 张洋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推出“江苏智建贷”贴息政策。据悉,该政策的出台,旨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建造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促进江苏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贴息对象需满足严格条件。首先,企业必须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底,企业应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贷款项目需在江苏省域内实施。同时,企业经营要稳定,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也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据记者了解,在贴息范围上,《实施方案》规定,对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bp的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智能装备赋能项目等类型贷款项目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2025-2027年,对每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放款,在此期间发生且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据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江苏省级财政1.5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方式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对于在贴息期限内借款企业已支付利息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贴息返还企业;第二,对在贴息期限内还未支付利息的贷款,在收息时由贷款银行直接按照扣减贴息后的利率收取利息。不过,同一企业每年度只能有一个贷款项目享受“江苏智建贷”财政贴息。

2025年“江苏智建贷”贴息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按照放款时间排序,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额度用完即止。而2026、2027年贴息规模则按江苏省财政核定数为限。

江苏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推动政策落地,将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江苏智建贷”需求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汇总,并按贴息对象、支持实施内容、贴息期限等要求进行甄别,之后通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合作银行。

据了解,江苏省还将加强对相关银行贷款发放情况的跟踪。合作银行需按年度向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提交贴息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两部门也会组织事后审核和抽查,以确保贷款贴息政策精准落地。若发现贴息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江苏智建贷”贴息政策的出台,将为江苏省智能建造领域的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激发企业在智能建造研发和应用方面的积极性,助力建筑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建筑业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力。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江苏省推出的“智建贷”贴息政策,是其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又一重要举措,有望为江苏省建筑业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引领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后续,相关部门和企业将如何落实这一政策,以及政策实施后对江苏省建筑业产生的具体影响,值得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贺俊艺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