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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荐股、造谣传谣、操纵市场行为出手快、核查准、处置狠 让更多财经“黑嘴大V”无处遁形

2026年04月24日 10:02:07

非法荐股、造谣传谣、操纵市场……伪财经大V乱象,资本市场是“重灾区”,不仅直接侵害投资者权益,还严重破坏市场运行秩序、危害网络信息环境。近期多个整治财经“黑嘴大V”案例公布,监管部门出手快、核查准、处置狠,既是警示震慑,也是投资者的“避坑指南”。层层包装背后的“套路”有哪些?监管部门有哪些应对新方式?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包装人设非法荐股,联合查办打“痛”违法者

  先在抖音、微博等平台晒豪车豪宅立人设;再晒投资收益截图及与“大哥”聊天记录,称“有内幕消息,稳赚不赔”……网红王某通过一系列操作,圈了不少“投资粉”。受害者王先生先刷了几千元的礼物,进了王某的粉丝群,为了获取更多所谓的“内幕消息”,最终又转账15万元进入所谓的“核心群”。

  王先生不是个例。2024年8月以来,北京证监局陆续收到40余件关于王某非法荐股事项的举报材料。“40余名举报人累计交费金额约500万元,其他投资者交纳费用以及买股票产生的损失,可能远高于这一数字。”北京证监局监管人员介绍,核查发现王某根本不具备证券投资业务资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随后,北京证监局将相关线索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查清王某犯罪事实,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2025年底,法院认定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500万元。

  北京中衍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乃全表示,王某的作案手法是非法荐股的典型套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投资者对于无资质大V言论都应当提高警惕,如遭遇财产损失,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依托网络平台的高流量,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扩散快、跨地域、非实名特征明显,这大幅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管理难度。应对新媒体传播格局下的监管新挑战,监管部门间建立协作机制至关重要。

  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多批次开展“清朗”行动,会同证监会深入整治涉资本市场网络虚假不实信息,依法处置一批炮制谣言、非法荐股的账号。同时,证监会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加大信息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此外,网络平台也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抖音发布《抖音社区财经行业公约(试行)》,微信发布《视频号金融行业公约》……从源头加强身份资质审核,到加强内容审核、及时处置违规信息,再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链条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更加有力地斩断伪财经大V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利益链条。

  真“业内”却传播假消息,速查速办斩断传播链

  一条虚假信息,本应被专业的从业人员过滤筛除,却反被用作引流工具。广东深圳一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徐某是真“业内”,也是一名网络大V,他在未经公司审核的情况下,擅自一边通过公司业务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向618名付费签约客户定向传播;一边继续将该假消息编成“小作文”,在自己拥有8.7万余名订阅用户的微信公众号发布。

  所幸这一消息发布后不久,就被监管部门发现。深圳证监局速查速办,虚假信息在约40分钟内被删除。针对网络信息传播迅速、证据易变等特点,深圳证监局迅速锁定数据,固化证据链条,及时开展约谈,徐某最终具结悔过,按期缴纳罚款。

  “身份专业化、动机流量化,是近年来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新特点。”深圳证监局相关办案人员分析,部分违规大V本身就是专业从业人员,相较于普通自媒体账号具有更强的背书效应,投资者更容易盲目采信。徐某的案例中,短短40分钟,其自媒体涉案文章已被阅读超2000次,转发41次。

  “快一分钟,就可能阻断一条虚假信息传播链。”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网络指数增长的传播速度,“以快制快”是关键。深圳证监局近年来探索构建“系统监测+监管关注”多元动态监测机制,将风险处置端口前移,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在徐某案例中,监测系统在谣言发布后较短时间即锁定异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阻断进一步传播。

  深化科技赋能,实现从“人防”到“技防”,越来越成为近年来精准打击虚假消息传播的重要手段。加强自身监测能力之外,监管部门还推动平台完善智能监控模型,加强对自媒体账号发布的财经内容的审核,尤其强化财经类短视频、直播类信息内容审核,从源头更快更准阻断虚假信息传播。

  “投资者也要擦亮眼睛,理性投资,不信谣,不传谣,不轻信所谓的内部消息,获取政策和市场信息还需认准官方渠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抢帽子”操纵更隐蔽,穿透式筛查依法精准打击

  不拉群、不收费,如何收割粉丝?雪球社区网络大V金某长期在平台交流讨论股票,先根据市场热点选取有炒作价值的小市值、低流通量的股票提前建仓,随后集中发布荐股文章暗示相关股票存在重大利好预期,吸引粉丝跟风交易,实现股价拉抬,自己却借机大量卖出,多数持仓在荐股信息发布后当日及次日清仓卖出。甚至在出货过程中,金某为稳定股价,继续多次荐股,表示对股票的强烈看好。

  “这种‘提前建仓—发帖荐股—反向卖出’的操作手法,符合‘抢帽子’操纵的行为特征。”浙江证监局监管人员介绍,金某通过这一方法累计操纵股票32只,交易金额6.35亿元。

  操作手法很典型,但精准揪出“害群之马”并不容易。“从金某的案件看,财经‘黑嘴大V’传播和规避监管的手段都更多元化。”浙江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荐股信息发布渠道增多,网络信息传播呈现跨平台趋势,带来海量核查线索;另一方面,行为人从简单的“收费荐股”“加群荐股”等向更隐蔽的形式转变、规避监管。例如使用隐晦的代称替代股票名称,以所谓的分享交易感受、仓位记录等形式暗示对股票的看好。

  浙江证监局组建案件专班,通过全方位监控、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核查大量交易记录和网络信息,对异常指标进行精准识别,迅速锁定涉案人员金某。最终浙江证监局依法没收金某违法所得4000余万元,并处以4000余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现对“抢帽子”操纵的精准打击,不仅得益于技术手段的升级,更依靠不断健全的法治。“金某案中,当事人就曾以自身并非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为由进行申辩,但行为主体的专业资质或背景并非‘抢帽子’操纵构成要件,不影响认定。”相关办案人员表示。

  从近年公布的整治案例看,非法开展证券业务、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认定,都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坚实依据。同时,相关制度规范还在加快完善,2022年《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发布,对财经金融等领域主播执业资质提出要求。证监会也通过修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对通过电脑网络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人员的资格要求。去年底,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管理的通知》,以13条行为负面清单为网络名人账号划定行为红线,有效遏制“流量至上”的不良导向。

  法律法规、科技手段、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不断压缩“黑嘴大V”的生存空间,也为投资者织密织牢保障网。“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坚持规范与引导并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增强舆论引导能力,引导财经大V发挥粉丝众多、贴近性强的优势,共同制作传播优质财经科普内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要通过传播更多合法合规、生动易懂的财经“大作文”,从根本上压缩财经“小作文”的生存空间,共同创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呵护市场平稳运行。(记者 赵展慧)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责编:侯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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