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河南 > 地方动态

    为博流量编造谣言 洛阳4名网民被处罚

    2026年06月30日 11:03:54

    近日,洛阳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4起网络谣言案件。

    伊川县一网络账号“追梦赤子心”为博取关注,发布视频称“有玉石,有黄金,发财了”,并在评论区误导网民称“地点为郑州新密市”“免费”。经核实为不实信息。伊川县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瀍河区网民马某在他人视频评论区编造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友围观热议,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新安县网民高某编造“交管12123”发送的虚假短信内容,并在网络平台发布。

    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伊滨区网民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伪造的火灾视频,引发公众不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洛阳市委网信办联合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解读。相关律师认为,4起案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造谣者还可能被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含精神损害赔偿)。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并行,不存在“罚完就了事”。

    这4起案件目前均止于行政处罚,但如果造成更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现疑似谣言,可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登录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及当地网信部门举报渠道提交线索。你的一次举报,或许就能斩断谣言传播的链条,阻止一场不实信息的蔓延。

    在亲友群、朋友圈看到谣言,可以温和地转发官方辟谣链接,做身边人靠谱的“谣言过滤器”。

    支持优质内容,减少对博眼球、煽动性内容的点赞和转发,让流量真正流向真实有价值、饱含善意的内容。

    洛阳市网信、公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属地互联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网络生态治理效能,有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来源:洛阳市委网信办  作者:鲁俊生)


    来源:洛阳市委网信办 责编:zhangrui
    发改委 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