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克剑
防洪抗涝,生态治理是城市建设规划的永恒课题。去年,河南、山西等地遭遇罕见特大,引发重大内涝灾害。房屋建筑、公路铁轨等多项城市基础设施被洪水淹没,城市正常运行严重受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城市内涝后,大量垃圾废物冲入水中,还对周边水体产生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城市生态系统。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建设海绵城市的具体要求,旨在指导各地科学、扎实、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城市应对极端气候做足准备。“海绵城市”把城市比喻成具有良好吸水性、透水性的海绵,要求城市在面对持续不断的降雨时,能快速有效的处理洪涝灾害,解决内涝问题,维持城市正常运行。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为建设海绵城市“打地基”
城市都有其独特性,由于各个城市的地形地势不同,所处的经纬度不同,引发洪涝灾害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当坚持因地制宜,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结合当地城市的气候地质情况、场地条件等因素,灵活选取包括“渗、滞、蓄、净、用、排”在内的各种措施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实现运行效果与生活环境相协调的统一局面。
专业协同,学科融合,为建设海绵城市“增优势”
海绵城市的建设一定是建立在多学科相融合的基础之上,所涉及学科包括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建筑结构、道路施工等。例如云南玉溪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时,将城市排水与城镇污水处理相结合,实现防洪排涝的同时进行水系整治。城市规划建设人员要避免从单一学科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能先确定建设方案,再由排水工程专业“打补丁”。城市排水问题应当从设计初期就被列入考虑范围,坚持多学科融合设计、全过程专业协同。
运行维护,严格管理,为建设海绵城市“立监管”
在广西南宁,城市排水管理体制一直存在多头管理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管理机制弊端,南宁市形成了更科学的“一点一策”整改方案,并对全市排水设施进行整合管理。海绵城市建设一定要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力量排水,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次,开展项目时,需严格规范施工,加强隐蔽设施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另外,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其运行维护责任尤为重要,需各部门明确分工,科学开展评价,保持日常运行维护,确保设施发挥功能。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抗涝韧性。在洪涝灾害来临时,城市依然能够自由“呼吸”,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各地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缓解城市内涝发挥了重要作用。海绵城市的建设意味着城市建设方式的转变,由面对灾害时的对抗性工程措施逐渐转变为刚柔并济的适应性工程措施;意味着城市治理理念的调整,由专注治理洪涝灾害转变为提前预防灾害;意味着城市生态雨洪管理理念的升级,由单一的排水、渗水方式转变成多渠道的净水、用水措施,最终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新一代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作者王克剑:城市建设杂志社社长、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