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39个县(市、区)列入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范围,丽水市8县(市)成功入选。
吴春平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同意全省39个县(市、区)列入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范围,丽水市8县(市)成功入选。
自2022年起,浙江省开始了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此次试点的核心在于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在农村发展上实施差异化探索,促使村庄强大、村民富裕的目标逐步实现。财政厅的这一举措,标志着浙江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创新尝试。
这一轮的试点计划经历了县级申报、省级评审和名单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选出39个县(市、区),以推动乡村建设与发展。此次支持采取的是分两年给予资金,对每个试点区域设定了最大补助额为2000万元,目的是为这些地区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激励地方政府和社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共富乡村试点旨在探索通过产业、资源与人文等要素的结合,促进村庄的集体经济提升与自主发展。项目围绕“村强民富”,通过合理布局产业和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一个既宜居又宜业的乡村新生态。这意味着乡村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以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实施中,各试点区域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引入优质项目和企业,通过多村联合作业的方式,塑造片区式、组团化的共富联合体。这样的发展模式,不仅加强了村与村之间的协调合作,更使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为可能。
以实地实施这一政策为例,社会各界的反馈也不可或缺。政策的成功不仅依赖于财政的支持,更需要地方政府、农民群体与社会各方的紧密合作与监督。因此,如何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达到预期效果,将是未来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总的来看,浙江的这一创新实践,标志着中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通过强有力的财政政策和地方政府的配合,这一试点不仅有助于改善乡村面貌,还将为全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借鉴。同时,它也将为其他地区提供新的思路,激发更多乡村在发展中探索出各自的共富之路,构建更为紧密的乡村共同体。
丽水市入选2025年度共富乡村建设试点的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