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雍黎)8月14日,重庆市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表决通过的《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前不久也表决通过,两部条例的体例结构、主要内容基本保持一致。这是川渝两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首次协同立法实践。《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入法治保障更为健全的新阶段,将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据了解,《条例》共25条,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流程、全要素作出系统规范,构建了统筹有力、布局清晰、保障充分、协同开放的制度框架,旨在解决当前重庆科技政策统筹协同有待强化、效能有待增强等问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实效。
“《条例》有力明确了川渝两地共建科创中心的关键制度。”重庆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三环介绍,《条例》是川渝两地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标志性成果,两地坚持协同立项、协同起草、协同审议、协同实施机制。在空间共建上,重庆提出与四川省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创新发展带;在资源共享上,川渝共同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等双向开放;在技术攻关上,双方联合实施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在要素流动上,双方推进人才评价互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以制度一体化推动创新一体化。
“《条例》落实重庆市委关于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的部署要求,围绕科技工作者关心的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等难点问题,均作出制度回应。”王三环介绍,《条例》扩大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自主权,建立创新容错尽职免责机制,构建以创新价值、产业贡献、市场实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同时,从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用地保障、数据算力等维度强化全要素保障,为科技创新筑牢底层支撑。
重庆市科技局副局长蒲骥表示,下一步,重庆市科技局将聚焦创新强市建设,重点以“20306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为核心牵引,系统重塑市域创新整体格局;深化双融双促,打通科创赋能产业全链条,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深化制度改革赋能,持续打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深化川渝协同联动,共建高能级区域创新共同体,全力推动《条例》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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