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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026年05月05日 16:21:11

   昨天是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第一天,上午,记者在东城区崇文门路口观察发现,往来穿梭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绝大多数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近80%,骑行秩序良好。   新修订的《条例》实施首日恰逢“五一”假期,交管部门在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时,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和宣传提示岗,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进行纠正和安全提示。   记者发现,相较于《条例》实施前,未佩戴头盔、头盔佩戴不规范的现象大幅减少,无论是日常通勤的市民还是外卖骑手,大部分主动遵守规定,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据交管部门初步统计,《条例》实施首日各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头盔平均佩戴率近80%,较此前有明显提升,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更是接近百分之百。   “之前就知道5月1日起戴头盔是硬性规定,而且头盔能保护自身安全,现在出门都会主动戴好,既是遵守规则,也是对自己负责。”正在路口等待信号灯的市民王女士说。不少受访市民也表示,近期经常看到新闻报道,新修订《条例》的实施让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规范佩戴头盔逐渐成为出行自觉,也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安全风险。   不过,也有少部分市民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表示“出门着急,忘了”,或是“新买的头盔还没到”……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交警拦下并提醒:“您没戴安全头盔,这次对您进行提示和记录,下次就将进行处罚,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伤亡风险,请您按规定戴好并系好系带。”   一位带着孩子但没戴头盔的家长被交警拦下,他不好意思地说:“着急带孩子出门,忘了戴。”   交警提醒:“您带着小孩得多注意安全,也得注意给孩子戴头盔。”得知父子俩正要出游,交警当场赠送一顶成人头盔及一顶儿童头盔,并叮嘱孩子:“你以后要监督爸爸。”   针对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初期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路面执法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该违法行为最高可处50元罚款。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除要求规范佩戴头盔外,还明确规定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等行为。同时,《条例》对道路通行规则进行了整合完善,从非机动车右侧通行、路口左转、信号灯等待到推行过街,均有明确规定。   交管部门提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驾乘电动自行车请牢记“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驾乘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不越线停车。(记者 吴娜)

来源:北京日报责编:孙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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