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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查封标的物开拍前一夜成废墟

2020年12月23日 14:20:14

本社记者 张洋

近日,我社接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陈某初实名反映称:“自家的住宅2017年法院开拍前一天的晚上被人强拆,询问有关部门竟都不知情,报警立案后又‘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事情已发生两年多了无人问津,这却让我居无定所、倾家荡产。我就想知道我的房子被谁强拆的。”为核实反映情况,记者来到淮安市淮安区。

房屋被拆后的现状

房屋被拆时的现场

陈某初说:“退伍返乡后,我创业失败。名下唯一 一套坐落在淮安区新城西长街(11组)239.51平方房屋被法院查封。法院定于2017年10月27日10时至2017年10月28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然而在26日,起拍前的晚上我的房屋被人强拆夷为平地,家具家电部分生活用品都被埋到废墟里。我报警,辖区河下派出所刘姓民警带了2个民警来到现场拍完照片后就离开了。我去派出所多次要求立案,派出所回答:‘等上级主管单位批复’,后来派出所才通知我老婆和我去了作笔录签字。2018年12月30日,河下派出所通知我撤案。无奈我又去淮安区法院、淮安区拆迁办询问,未经我同意签字就拆我的房屋,而回复都是:‘没有拆’。全部被拆迁户与区拆迁办签订协议时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只拿出一份空白协议书要求被拆迁户签上名字就行。”

“同组我邻居王某161平方被拆后补偿标准房屋185平方、72万元现金。张某国被拆房屋225平方补偿标准房屋205平方、105万元现金。我房屋评估价格是如何做的?是谁夜晚拆迁法院拍卖的房屋?房屋补偿款评估是如何做出来的?”陈某初说。

法院查封的房子怎会一夜之间成了废墟?2020年11月25日,记者来到淮安区法院了解情况。法院婉拒了。

记者只好来到淮安市淮安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丁姓主任给记者解释:“陈某房屋被拆一事本人不知情”。但明确告诉记者:“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我们坚决不会在未处理完前去拆。在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我们拆迁办第一是认房屋房产证建筑面值;第二是认土地规划证;第三是认2005年航拍卫片;第四才是工作人员现场测量。”

关于房屋被拆补偿款的问题丁主任解释:“补偿款全部是政府划拨,我们拆迁办没有权利”。房屋拆迁补偿款到底是如何做的评估?需要调查后告诉记者。“在拆迁过程中与被拆户为何签订的协议都是空白的?”丁主任:“拆迁协议都是一式五份,辖区拆迁量比较大中心人员又缺少有时跟拆迁户先告知补偿标准后只要拆迁户签字,回单位后我们工作人员在补上所签的内容”。丁主任承诺尽快调查此事会把详细的结果发给记者。12月1日,丁主任给记者回复:“2017年8月,淮安区政府启动荷湖4、5号地块的房屋征收工作。陈某户位于新城西长街11组的房屋在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编号为2-2-62,房屋调查现状面积为239.51平方米,经城管局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现场勘验表),在2005年航测图中有显示的1号房屋面积为199.52平方米,未显示的2号房屋面积为39.99平方米,1号房屋评估(货币补偿)为6394元/平米(评估报告)。房屋附属设施补偿为合计;21000元。”

关于报警立案为何又撤案,河下派出所唐姓警官告诉记者:“此案发生时本人还没有到此所工作,上级政治部通知我有记者来了解此案,我才电话联系询问当时办理此案的民警(已调离)得知此案在2017年就已经撤销了,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系政府行为。”其他问题唐民警并不知情,建议记者还是采访当时的办案民警。

记者提出是否可以电话采访当时办案民警?被上级主管部门告知此案比较特殊不方便接受采访。

合法房屋在拍卖前一晚被人强拆,淮安区相关部门各有说词,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对此事件的进展,本社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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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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