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贺俊艺 金世龙 融媒体中心 孙同乐
2022年5月10日,我社接到群众反映称:“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湖北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未经公开招标将总工程款约5000万元的五个项目直接交付给了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对此,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其做了罚款处理,并将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委监委部门。”
据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先后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直接发包相关单位实施。
具体行为如下:
一、2018年10月,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大冶市灵乡镇劲酒二分厂专线道路工程直接发包给大冶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507.5255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暂未竣工验收。
二、2019年6月,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大冶市罗金线金山店新楼村至金山店镇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直接发包给大冶安丰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956.0113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暂未竣工验收。
三、2019年9月,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大冶市老红保线金山店至余华寺段路面修复工程直接发包给大冶安丰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08.7321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暂未竣工验收。
四、2019年9月,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S201至大冶市刘仁八镇云台山林场公路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给大冶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069.28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未竣工验收。
五、2019年12月,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大冶市金梅线余华寺至火石段路面刷黑工程直接发包给大冶安丰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948.1376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毕,暂未竣工验收。
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属于应招未招。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十的处罚标准对其作出处罚,合计罚款498968.65元。同时,将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向大冶市纪委监委进行移交,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截至目前,中共大冶市纪委监委未作出处理结果,我社将持续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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