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法制建设

2025年全国共发出2.3万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专家表示: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向“主动守护”转变

2026年04月10日 09:34:37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力抓手,是唤醒家长“教育力”的“补课单”,更是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有效手段。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法律依据,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官方数据显示,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当年,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308份。就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3万余份。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如何发出的?当前,如何确保这份家长“补课单”的效力?《法治日报》记者对此采访了办案法官和有关专家。

  监护人接受“补课”

  助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副庭长王红霞向记者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情形。

  2021年10月,未成年人张某(11岁)在家养病期间,其父母将手机交予其使用。张某以其母亲的名义注册某直播平台账号,在无需输入支付密码的情况下对游戏直播进行充值打赏,6天共计充值打赏1万余元。其父母发现后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退还已经充值的款项。审理期间,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公司退还部分充值款项,原告撤回起诉。

  “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张某父母存在对未成年子女的关注不足、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致使张某在一定程度上沉迷网络。”王红霞说,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决定,向张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吴海锋告诉记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家庭教育指导令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例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暴、虐待、遗弃,或放任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忽视其身心健康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吴海锋表示,第一种适用情形在依法惩戒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深挖其背后家庭根源,通过责令失职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补课”,修复家庭监护功能,阻断犯罪诱因,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工作机制+部门协同

  确保指导令落地见效

  吴海锋向记者讲述了苏州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发过程:未成年人马某幼时丧父,随母亲孟某与继父唐某共同生活。孟某在生活中忽视了马某的情感需求,亲子间缺乏有效沟通;继父唐某则多次对马某实施暴力行为。长期的不当管教导致马某身心处于双重困境,在一次冲突时,因不堪忍受暴力,选择报警求助。公安机关为保障马某免受进一步侵害,代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结合案件核心症结——家庭教育失范,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向孟某、唐某发出苏州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接受系统性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吴海锋介绍,为杜绝家庭教育指导“走过场”“形式化”,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创立了“查、析、监、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并将这一工作机制应用到马某一案中。

  法院联合多部门梳理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方案;引入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孟某夫妇定制指导课程;法院对指导机构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联合多部门定期回访;指导期满后,由专业指导机构出具指导评估报告,由法院联合妇联等部门对指导效果展开综合研判,确定是否终止指导。

  吴海锋表示,最终,孟某彻底转变了家庭教育观念,明确了自身的监护人职责;唐某也认识到暴力管教的危害,承诺不再用暴力方式对待马某,马某的心理健康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亲子裂痕逐渐弥合。

  实践中,要让家庭教育指导真正落地见效、帮助失衡家庭关系回归正轨并非易事。如何确保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效力?

  王红霞介绍,对于案件中发现的应当干预的家庭,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庭前沟通、庭中教育、判后释法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确保效果落地。此外,搭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对于因监护失职导致孩子遭受侵害或实施不当行为的家长,会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要求其在该平台上接受线上教育。

  “除了指导法官正确适用家庭教育指导令之外,我们还发布了面向全社会的,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王红霞介绍,指引就家长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远离有害信息、预防和处理网络欺凌、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预防网络沉迷、应对非理性消费问题等提出具体建议。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速裁团队)审判员郑羚丽介绍,为避免家庭教育指导令“流于形式”,琼山法院将指导令签发实施纳入台账,形成“精准识别—规范签发—柔性送达—联动保障—跟踪回访”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在签发环节,琼山法院严格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个性化拟定指导令内容,针对不同监护失职问题,明确具体、可执行的监护义务,确保指导令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回访环节,琼山法院实施差异化回访:对低风险家庭采取电话回访,中、高风险家庭则由法官联合社区、学校开展实地回访,对回访中发现未履行义务的监护人,及时进行训诫提醒;对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措施以确保指导令落到实处。

  加大协同联动力度

  提升专业性与强制性

  在受访法官和专家看来,家庭教育指导不能仅停留在“事后补救”上,更要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完善监护侵害行为的发现机制,将保护工作置于前端,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守护”的转变。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告诉记者,家庭教育指导令作为相对较新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文书,其法律性质是否属于强制措施,在现实中面临一定争议,这可能导致适用时法律责任刚性不足,“依法带娃”的实现,尚需家庭、学校、司法、政府及社会多个层面更大力度的协同与联动。

  吴海锋介绍,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逐步探索“前端守护”工作机制:组建由教育、心理、法律等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专家智库”,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支撑;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平台,通过开展讲座等方式,普及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摸排潜在线索,预防家庭暴力和家庭教育失范行为的发生。

  郑羚丽介绍,为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在前端、落在实处,从源头预防家庭教育失格行为的发生,琼山法院探索推行家庭教育司法“告知+承诺”机制,联合妇工委创新推出“一本书、一告知、一承诺”工作制度,编印《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口袋书,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主动识别家庭教育问题,对监护人进行提示干预,并要求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其监护职责与法律责任。此外,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平台,联合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工作站,常态化开展专题讲座、亲子辅导、法治宣传等活动,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家庭、社区。

  张鸿巍建议,进一步有效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的作用,主要在于提升专业性和强制性。专业性主要表现为法院、妇联、社工等单位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具体内容、适用标准、法律责任、救济渠道等方面进行更加细致化、专业化的切入,在法治轨道上建立评估体系,在制定、执行、监督、评估和回访等各阶段细化应对措施。在强制性方面则需要进一步构建阶梯式、渐进式法律责任体系及相应的惩戒措施,使家庭教育指导令真正具有“刚性”。(记者 张守坤)


来源:法治日报责编:张洋
发改委 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