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张洋
张家口市宣化区住建局下属企业张家口市宣化区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住宅公司)在当地曾一度是一家效益很好的企业,但好景不长,经营短短的几年却负债累累,四处借款无法偿还,导致多起诉讼案件,员工下岗。至今企业只剩下了几名留守员工。
宣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在这国企众多借款中,其中有一个比较特别的案例:2011年住宅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家口市市民董某借款300万元(约定利息),到期未还款,董某提起诉讼。2012年12月31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2013)宣区民立调第107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给付本金及利息,如到期未履行给付义务,按本金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利息起伏期从2013年1月8日起计算。
2013年1月,董某向宣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3)宣区法执第90号。冻结了该公司账号及部分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只执行了部分财产。
2013年住宅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向宣化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案号2013宣区民破字第1号)。
2017年11月15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宣区民破字第1号之一法院认为,住宅公司一直未能向管理人移交其财产,其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公司不能合理解释其财产去向。裁定如下:驳回住宅公司的破产申请。
蹊跷的是住宅公司并未破产却在中国农业银行牌楼西支行申请办理了一个破产管理人账户。宣化区人民法院2019年9月23日立案执行冻结了该账户。住宅公司对查封冻结的该账户提出异议,2020年5月11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2020)冀0707执异19号裁定如下:驳回住宅公司的异议请求。
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函
2020年7月1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宣化区人民法院发函内容:“该冻结的款项是政府拨付给住建公司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及留守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依照国家规定该资金应专款专用。我局已将该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向宣化区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汇报。目前,住建公司职工因冻结措施导致不能及时缴纳社保及其其他费用多次信访,如贵院近期就该笔款项进行划拨支付给申请人,必将给政府带来巨大信访压力。现我局特去函,请求贵院中止执行(2019)冀0705执恢855号之一裁定书,并暂缓将已冻结的住宅公司资金划拨给申请执行人。建议贵院待区政府作出批示后再进行处理。”
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函后,住宅公司向宣化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冻结款项是政府拨付给张家口市宣化区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单位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及留守员工工资保险费为由,向法院院提出执行异议。
2020年5月11日,宣化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住宅公司的异议请求。
2020年7月14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申请提级函(2019)冀0705执恢855号,因法院冻结的住宅公司破产管理人账户的款项时政府拨付给公司下岗职工社会保险以及留守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提出异议,被驳回后,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议。但又致函宣化区人民法院要求中止执行,待区政府作出批示后再执行,故本案至今未能执结。申请人董某以法院受当地政府干扰严重为由要求提级执行。
2021年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冀07执协1号裁定如下:宣化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董某与住宅公司、张家口市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丁某某 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2021年5月8日,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冀0791执148号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将宣化区人民法院随案已交的案款,开据执行费20797.36元,剩余1818939.07元已向申请人全部发放。裁定如下:总结(2013)宣区民立调字第107号调解书即(2019)冀0705执恢885号案件的执行。
一份公函,一个破产管理人账户导致案件执行到此告一段落,本金还未执行到位可利息还再逐年增长。这国企的还账路将来如何走?
2021年10月11日,本社记者就此事前往张家口市了解情况。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副局长接待时记者表示:“公函是真实的,目地是想向法院说明款项的情况,并未干涉司法。”
公函中提到待区政府作出批示后再进行处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政府也未作出批示。为了证明该款项是专款赵副局长安排会计给记者打印出银行业务凭证单据,一张是2018年2月12日宣化区财政支付中心转款住宅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账户人民币3050000元,是房管局工资;另一张是2019年1月24日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转账住宅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账户3050000元用于解决住宅公司职工工资等。
中国农业银行宣化支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宣化支行记者见到了冯副行长。针对住宅公司并未破产清算,为何会办理了破产管理人账户问题。冯副行长表示:“不知情,已安排牌楼西支行调取申报资料查看是否合规,当天下午会给记者回复。”第二天冯副行长电话告诉记者查询到有法院宣布破产的裁定书,记者要求告知案卷号或看一下,但冯副行长告诉记者是银行机密不方便给记者看。
2021年12月23日记者来到张家口市农业银行办公室张姓主任接待了记者:“马上跟分管领导汇报,市行会根据举报材料认真调查,待出结果后会给记者回复”。三个月过去了,杂志社也未收到张家口市农业银行任何回复。
一个好端端的国企如今却负债累累到底企业巨额资金流向何处?而政府相关部门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幕后处处想歪招,按法院调解一个诉讼案件如今利息就高出本金的几倍,那十个诉讼案件本金加利息呢?现住宅公司丁某某失联,这本账谁来买单?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待有关部门调查。
我社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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