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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 科学呵护“绿色活化石”

2026年07月25日 14:59:38

夏日艳阳下,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吴王口乡周家河村的古侧柏枝繁叶茂,几名工作人员正拿卷尺丈量它的树冠垂直投影的范围。他们说:“以前村民都说这是棵‘神树’,自发保护;现在要按照新办法给它核档挂牌,依法保护。”进入2026年下半年,一批古树名木保护地方新规出台,各地“绿色活化石”迎来了更严密的法治守护。

全面重塑保护体系

“之前的《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已经废止,新出台的办法是全面对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后的重构。”据当地工作人员介绍,新版《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明确,古树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含以产材为目的的商品林中树木),名木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或纪念意义的树木。保护分级沿用国标:树龄500年以上为一级保护,300年至不满500年为二级保护,100年至不满300年为三级保护,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一律一级保护。每10年组织一次资源普查,古树群按群体内最高等级整体认定、整体保护。

在养护层面,新办法逐类列明日常养护责任人。机关院校内由所在单位负责,铁路公路河道范围内由管理单位负责,城镇公园绿地内由园林绿化单位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上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个人所有则由个人负责。县级主管部门须与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并提供技术指导。

石家庄市灵寿县那株1100多年树龄的古流苏树,树旁预留的保护标牌安装孔已打好,“以后认捐认养的企业可以在标牌上留名。”当地工作人员介绍说,新办法同时鼓励探索古树名木商业保险制度。

新办法将保护范围划定为单株树冠垂直投影及外延5米,古树群不小于边缘植株树冠外侧垂直投影加外延5米连线范围。禁止买卖、运输、挖根、剥皮、刻划、违规架设线路、擅自攀爬等行为。古树名木原则上原地保护,仅在生长危害公共安全且无其他防护措施时,可报批就近移植。监督条款中还引入了“约谈制”——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的,可约谈有关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

锁定后备资源预先保护

在河北省邢台市,古树随处可见——大开元寺中的古榕树、西柏山村的古槐树,都需要有更细化的地方规章进行保护。为此,该市制定并施行《邢台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定》,不设章节,突出实操。

规定细化多部门协同机制,要求林草、城管(园林绿化)按职责分别管理乡村和城市古树名木,教育、财政、文旅、自然资源等十余部门各负其责。日常养护责任人的确定规则与省级办法衔接,但额外要求主管部门免费发放技术资料、组织专家结对帮扶,对责任人开展松土、浇水、病虫害监测等培训。责任人发现树木长势衰弱或遭损害须立即上报,主管部门接报后应赴现场调查并编制复壮方案。

规定中最具特色的是“古树后备资源”制度。树龄80年以上不满100年、具有保护价值的树木同步纳入调查并预先保护,防止“够百岁再管来不及”。规定的禁止清单中明确,不得买卖、挖根、剥损树皮、向根部灌注有害物质、在保护范围内动用明火或堆放超重物料、刻画钉钉等。要求建设项目选址主动避让保护范围,无法避让的须编制保护方案。

在巡查与监督方面,规定授权主管部门建立分级巡查制度,可采取询问、现场检查乃至查封扣押等措施。“我们把保护责任压到了最基层——村委会有协助义务,街道社区也要盯紧小区里的老树。”参与立法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明确罚则加强数字化建档

穿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召广场,拐进巷子就能看到几株数百年树龄的老榆树,部分树干已中空却仍然抽枝发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后,原《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部分条款也需要随之修改。”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条例修正首要任务是全面对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修正后的条例细化“一树一策”养护——旗县区主管部门按保护级别定期巡查,利用智慧林草大数据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一树一档”可追溯。日常养护责任人与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签订养护协议,主管部门需提供技术培训。鼓励社会参与认养、认捐,鼓励公众报告新发现的古树资源。

在刚性约束上,修正后的条例提高了涉古树违法行为的处罚参照标准,明确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处分;擅自移动或破坏保护标志、保护设施的另行追责;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焚烧、排放烟尘等行为也设定了对应罚则。同时明确,死亡古树须经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并报政府同意方可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


来源:中国建设报责编: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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