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张洋
央格拉煤矿坐落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在2007年因安全问题被关停。
乱象丛生的央格拉煤矿
2011年富华国际集团委托北京贵祥利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贵祥)与青海瑞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瑞鑫)鲍某刚签署《合作开采合同》,约定北京贵祥投资3480万元人民币占央格拉煤矿42%的收益权。2011年北京贵祥共投资央格拉煤矿3780万元。2012年该矿产生效益,先后出煤约8万吨。按照双方合作约定分配收益时,双方产生分歧。后北京贵祥重新管理开采该矿。
2014年,山东人王某柱经人介绍到央格拉煤矿开采施工。北京贵祥央格拉煤矿负责人潘某华与王某柱口头约定劳务费。2014年7月14日,王某柱组建劳务工、机械设备开始在央格拉煤矿开工。2013年至2015年生产期间,潘某华分批给陈某华转款500余万元。近1年的施工,直到2015年4月,央格拉煤矿负责人换成了王某璐,期间央格拉煤矿出现资金拖欠。因王某璐个人原因欠当地民间多起借贷,工人停停干干,债主多次围堵矿山导致工人越采煤欠款越多。2018年4月,王某璐与讨债人发生群体事件,当地公安已介入调查。
央格拉煤矿在2018年关停。青海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卷宗中2014年—2018年央格拉煤矿施工统计资料余额(工程施工费)、停工费(机械、人工)、施工费、项目调用机械费、油料费(扣款)、剩余款项3800多万元。
央格拉煤矿现状
2021年9月3日,本社记者针对央格拉煤矿事件前往青海采访。在央格拉煤矿矿区看到,该矿延山底露天开采现已出现大水坑,当地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据王某柱介绍:“此水坑长400多米,宽50多米,深70米左右”。在现场记者见到了看护矿的工作人员才某。才某告诉记者:“他本人只是负责看护矿,定时向陈某某汇报矿上的现状,陈某某按月给我发工资。”至于拖欠工人工资、机械费,才某告诉记者:“此事我都知道,并且王某璐还拖欠我本人工资,都起诉了”。
随后,记者来到刚察县自然资源局。党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了解完记者来访后说:“领导都去开会,矿产办主任陈某武也去矿山检查了。”最后拨通陈某武电话告诉记者:“西海煤电央格拉煤矿与北京贵祥签署过一份协议,并表示回单位后发给你”。央格拉煤矿现已关停下一步是否恢复治理?陈某武说:“央格拉煤矿在当地是一座小型煤矿,年产9万吨,现在是暂时关停。如手续能办齐、年产量提高还可以恢复生产”。但截至记者发稿,也未收到陈某武提到的协议。
关于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记者来到刚察县人社局。在办公室分管的史姓队长接待了记者。史队长告诉记者:“央格拉煤矿矿权归青海西海煤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且因矿权多次转让致使多方经济纠纷始终未能解决。2018年1月31日,坎副县长主持专题会议指出央格拉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该矿存在私下转让矿权的非法行为,且实际控制该矿矿权的北京贵祥内部股东之间存在的经济纠纷;二是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但该矿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存在资金短缺、效果不明显、虚报瞒报数据等问题;三是该矿存在借恢复治理名义进行偷采滥挖的现象,且经国土部门多次处罚仍不思悔改。在【2016】110号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央格拉煤矿综合治理坑边坡与环境恢复方案的通知中了解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属于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确保于2018年10月中旬完成治理任务,县国土局负责将央格拉煤矿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138万元返还至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该笔保证金用于央格拉煤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史队长:“央格拉煤矿本就是非法开采,人社局就不能维护他们的权益,按照法律时效期已过,我们也不能维护工人的权益”。
记者随后来到了央格拉煤矿的主管单位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里只有几位值班人员,综合办公室贴有青海煤矿安监局封条。因西海煤炭柴达尔煤矿泥浆崩塌事故,公司领导及员工都在矿区。记者跟财务室值班人员说明来意后,值班人员表示,留下记者的电话给领导汇报后会跟记者联系。但至今未收到回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针对央格拉煤矿专题会议纪要
省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
2013年10月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关于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央格拉煤矿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央格拉煤矿纠纷有关问题。海北州政府、省国资委、西海煤电、海北州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瑞鑫矿业有限公司、富华集团、北京贵祥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向西部矿业集团所属的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央格拉煤矿采矿许可证。2007年2月,因央格拉煤矿属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破性,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停止该矿井建设。同年11月,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国资委报批的情况下,将央格拉煤矿转让给海北州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矿权未变更)。之后,海北州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瑞鑫矿业有限公司又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非法转让央格拉煤矿,引发了诸多经济和社会不稳定问题。
经国土部门核查,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北州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瑞鑫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祁铭矿业有限公司、北京贵祥之间的矿产转让和分别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违反了《矿产资源法》、《合同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央格拉煤矿矿权仍属于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北京贵祥、青海瑞鑫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祁铭矿业有限公司在央格拉煤矿收益权、施工费、施工土方量、白条入账等方面产生的分歧属于经济纠纷。
2013年12月2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关于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央格拉煤矿有关事宜第二次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一、根据各相关企业签订的《央格拉煤矿综合治理及纠纷解决协议书》,同意由北京贵祥牵头负责,按照央格拉煤矿综合治理方案,继续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严禁以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名义实施露天采煤。央格拉煤矿采矿权将于2014年2月到期,考虑到该矿区综合治理期限要到2015年4月30日才能完成,为确保整治合法有序进行,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对该矿办理矿权延期手续,时间截止到2015年底。并按照《央格拉煤矿综合治理及纠纷解决协议书》,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兑现等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015年1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央格拉煤矿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省政府办公厅,海北州政府,省国土资源厅,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富华国际集团、北京贵祥等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一、北京贵祥负责,一是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关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有序得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不得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二是按照《央格拉煤矿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立即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严禁以治理名义实施露天采煤。三是抓紧制定开采方案,方案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前,严禁开展任何工作建设。
“4年未回过家了,要账得天天去家里找我,远在山东的房子、集装箱船都便宜的卖了也还不起账,本想着带领工人好好在青海干活,没想到60多岁的人身在他乡不敢回家。”王某柱说。
借矿山综合治理名义非法露天开采,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多次专题会议纪要如同一张白纸,谁在幕后“保护”?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是不敢管还是不想管?国有矿区被“个人”巧妙盗采,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最底层的采矿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最终“谁”来负责?
本社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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