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郭超凯)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二审稿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
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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