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城市观察

两部门推动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2026年07月31日 09:33:37

为推进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据了解,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是由民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划定的文物细分类别。

  我国的行政区划历史悠长,地名承载着民族记忆、历史文脉和治理智慧,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标识,地名及其衍生的地名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是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跨部门共建的专项文物资源清单,也是推进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地名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文物一体化保护的创新性工作载体。

  “我们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录具有鲜明行政区划历史和地名文化属性的不可移动文物。”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介绍,区划地名文物包括行政区划历史文物和地名文化文物两大类。行政区划历史文物主要指与历代行政区划设置、层级体系、治所驻地、疆域界址、军政治理、政区变迁直接相关的不可移动文物。地名文化文物主要指与地名起源、传承延续直接相关的文物。民政部门将会同文物部门通过线索摸排、科学认定、建立名录、保护利用,逐步推动完成建设区划地名文物名录的工作。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以名录为核心载体,深化与文物部门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领域合作;以名录为资源谱系,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价值的阐释释放;以名录为联创平台,推动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形成更多创新实践。(记者殷泽昊)


来源:光明日报责编:侯翔宇
发改委 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