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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2026年07月04日 08:56:19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为什么进行调整?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部分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文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该项优惠政策自2012年实施以来,对于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新能源汽车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关于税额计算,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申报缴纳方式上,按照现行税收管理规定,车船税有两种申报缴纳方式。一种是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可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一并扣缴车船税。另一种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具体有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可供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关于缴纳地点,依法在车辆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应在车辆登记地缴纳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应当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车船税。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辆,应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记者曲哲涵)


来源:人民日报责编:侯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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