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城市观察

大学生暑期实践:从“刷简历”到“读懂社会”

2026年06月29日 10:02:00

编者按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链接真实社会、完成“社会化”转型的关键一步。无论是参与学校立项调研、跟随业界导师实习,还是兼职打工,路径虽有不同,都指向同一个命题:青年如何以知行合一的姿态,完成从书本到现实的跨越。当我们跳出象牙塔,直面复杂鲜活的真实世界,个人理想便在与时代的同频共振中,找到了扎根的土壤和生长的力量。

  ---------------

  暑假在即,不少大学生的选择不是回家度假,而是投身于各种实践活动。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由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调研,这类活动往往需要大学生组团报名,通常会经过撰写申报书、专家评审、获得立项等程序,这类活动一般会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最后要求团队提交调研报告;

  二是在教师或专业对口的业界导师指导下开展的专业实习,比如研究领域为乡村振兴的教师从学生群体中招募调查员,调研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教师承担,学生需提交相关调查报告或撰写相关科研论文;

  三是部分学生青睐于从事各类兼职活动,哪怕一些兼职与专业学习并无直接关联,但能够赚一些零花钱,他们也乐在其中。

  社会实践活动的核心价值与意义,在于让学生了解、认识与洞察真实的社会,把学生在学校课堂所学的理论与真实、生动的生产生活场景相结合,进而兑现从象牙塔大学到“社会大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书本知识到社会知识、从普适性知识到地方性知识、从书斋气到接地气的整体跃升,让学生真正成为全面合格与“有用”的人才。以上三类实践活动,不管初衷与动机如何,只要能够达到接触社会、实践理论的目的,都能对大学生的成长有所裨益。

  但是,不管选择怎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都不能止于走马观花、浅尝辄止。

  对于学校组织的调研活动,立项不是终点,拿到资金支持也不是目的。个别团队在立项成功后便松了劲,把调研简化为发放问卷、拍照留痕、凑字数的“规定动作”,最终提交的报告往往浮于表面。实际上,从立项到结项之间,才是真正考验功夫的“田野期”,以社会学、人类学的专业学科视角,遵从“走近他者的世界”“与当地人同吃同住同生活”“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等基本理念与原则,开展扎实而深入的沉浸式调研,进而了解真实的人民及其真实的生产生活实践,调研报告才不会沦为数据的堆砌,而能成为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一扇窗口。

  对于各类专业实习,实习证明或学分固然是现实收获,但不应成为唯一的追求。一些学生把专业实习当成“刷简历”的快捷方式,被动地完成带教老师交办的任务,却从未主动思考专业理论与职场实践之间的转化。其实,实习场域是最直观的“社会实验室”——师范生在一线教学中体会课堂管理为何比教案设计更难,法学生在调解现场看到法律条文与人情世故的碰撞,农学学生在田间地头领悟气候与土壤对作物生长的不确定影响。这些鲜活体验,远非课本所能给予。专业实习者应当放下学生心态,以准职业人的姿态投入,不仅记录“做了什么”,更要反思“为何如此”“还能怎样”,在与真实问题的交锋中锤炼实践智慧。

  至于那些热衷于参加各类兼职的同学,想要独立赚钱不是错,但不必把兼职简单地理解为一份临时性工作(不用太上头及上心),而应该在兼职过程中系统学习与夯实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高水准满足服务对象之需求、与各类人游刃有余地打交道、做事尽量细心细致细腻、说话做事要有礼有节、凡事要通盘与整体考量、养成换位思考的习惯等真本领。

  在这个意义上,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之前,各大学应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与技能培训,教授学生如何开展扎实与接地气的社会实践,如何应对不同的实践场景,对真实情境与场景的模拟必不可少,且有必要将其设置为“必修课”,也即任何学生都得修这门课,都得学好与学扎实这门课。

  总之,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放任自流,都要以扎实增长知识、切实提升能力、务实提高竞争力为目的。搞调研或专业实习的同学,要俯身沉浸下去,真正认识与了解真实的中国,积累调研经验,激发调研热情与兴趣;从事兼职的同学,要让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让未来的用人单位眼前一亮,“感觉就你了,我们要定你了”。

  (作者系广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姚华松 

  


来源:中国青年报责编:侯翔宇
发改委 工信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新网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