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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户籍限制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26年06月08日 08:43:35

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顶层设计推动公共服务由依附户籍转向跟随常住人口落地,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就业、兜底保障六大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推动人口、产业与公共服务在空间布局上更趋协调。  

回应群众公共服务期盼

  随迁子女教育是流动人口家庭最大的关切。对此,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政府应挖潜存量学位、按需新增,巩固提升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对暂时无法保障公办学位的,由常住地政府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减轻家庭负担。同时,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这些举措直击痛点,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身边安心成长。

  住房是未落户常住人口融入城市的第一道门槛。《意见》出台,将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实物保障、货币补贴等多种方式,在合理轮候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予以保障。同时,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公租房覆盖对象从户籍人口拓展至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家庭,稳定流动人口安居乐业预期,释放内需、促进社会融合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健康是民生之基。未落户常住人口长期面临医保接续难、异地报销繁、社保覆盖窄等困扰。应加大力度落实持有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各地按户籍人口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制度。同时,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儿童关爱、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打通公共服务落地堵点

  破除基本公共服务“认户口”的户籍限制堵点。《意见》围绕这一问题作出明确安排,重点在随迁子女教育保障,非户籍家庭住房覆盖,开放就业地社保参保,居住地医保同等待遇,常住人口就业帮扶,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民生领域,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让长期在常住地就业生活的群众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公共服务。

  打通基本公共服务“跨地区”的联动协作堵点。群众办事难,有时不是没有政策,而是不同地区之间信息不共享、资格不互认、服务不接续,导致群众来回跑。《意见》出台,将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保障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动数据跨域共享、系统无缝衔接;推行电子居住证,加强与就业、社保、住房等信息共享。让公共服务真正跟着人走。

  突破基本公共服务“高门槛”的供给差异堵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要推动资源更加公平有序地覆盖真实需要的人群。以公租房保障为例,《意见》提出按照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等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这一安排既避免简单平均,也不再把户籍作为限定门槛,而是更加重视稳定就业居住事实和实际困难程度,使基本公共服务更加精准、稳妥地抵达有需要的人群。  

夯实公共服务长效保障

  兜底保障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底线,也是最能体现政策温度的环节。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期间发生生活困难的未落户常住人口,要加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做好社会救助与失业保险等政策衔接;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要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这些安排把兜底保障从户籍条件进一步转向困难识别、急难响应,让公共服务在群众最需要的时间节点及时发挥作用。

  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地往哪里配、设施怎么建”的问题。应开展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和公共服务需求预测,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加强人口流入城市和县城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相关转移支付考虑常住人口因素进行分配的做法,鼓励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对人口流入地的财力支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增加人口流入地民生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和需求更加匹配,加快“人地钱”挂钩体制机制改革。

  政策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有没有获得感。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涉及部门多、地区多、事项多,如果没有监测评价和责任压实,容易出现文件出台了、事项列出了,但群众仍然办事难、享受难的问题。这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有序、因地制宜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应扎实推进工作,强化进展监测和评估问效,完善保障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适时调整相关规定。要以具体成效检验政策落实,推动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改善。

  《意见》的出台,彰显了我国民生政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底色。该政策立足我国人口流动复杂、财政资源客观有限的国情,在多方条件中找寻平衡,走出了一条渐进改革、梯度供给、共建共享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路径。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责编:侯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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