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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邱县:恒基地产涉嫌非法融资,住建局被质疑“不作为”

2018年12月07日 14:56:17

本社记者 张洋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违规预售逐渐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房地产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是:一是任意分割拆零、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二是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三是违规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广大购房者一旦陷入非法集资的圈套,经济上的损失将会十分严重。然而如此高压的态势下,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监管和查处的呢?

近日,本社接当地群众反映称:“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涉嫌违规销售恒基绿城小区项目!已售300余套,收取房款定金近7000万元,涉嫌非法融资。”为核实反映情况,记者遂赶赴邱县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在采访中了解到,邱县恒基绿城小区项目,由邱县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邱县县城东方大道东侧,新兴路南侧,目前正在施工。

图为恒基绿城项目施工现场

销售人员知法犯法,为何有恃无恐?

记者在知情群众的带领下来到该项目的售楼部,该售楼部是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另一个地产项目“阳光城”的售楼部。据群众介绍:“想要购买恒基绿城的房子,需要有熟人介绍由专人带领才能进入。”于是,记者只能称:“想给亲戚购房”,随同另两位购房者,由一位售楼员带领着,从售楼部外面左侧一个小铁门进入,走楼梯上到该售楼部的三楼。如此隐蔽的销售现场,很不容易被发现,也不好进去!

据销售人员介绍:“恒基绿城位于县城东区黄金地段,目前处于施工阶段,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在购买需要交21万定金,其中20万是房子定金,1万是储藏间定金,房屋和储藏间捆绑销售!但交款后不给开具任何手续和协议,只能等到开发商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后开盘时,才能给买房者提供购房协议和收据!现在交定金,开盘时每平米优惠50元,开盘价预计在5000-5300/平米。”销售人员还坦言:“现在是没有预售证,违规销售!但是目前已卖出200多套,除578号三栋楼外,其他都可以挑选。”

当购房者表示担心交款后拿不到任何收据,万一以后开发商交不了房或有其他纠纷怎么办时,销售人员表示:“完全不需要担心。邱县县城东区的东城国际小区、阳光城小区、荣昌大酒店等都是由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公司老板非常有实力!”当记者表示,能不能少交一部分房款时,销售人员表示:“所有购房者都是交21万,少交不行,现在销售非常火爆,他和他的一个同事都是在这个小区买的房,也是交的21万!”(有录音)


图为该售楼部,恒基绿城售楼处位于三层。

监管部门每次巡查,销售人员如何提前得知?

据群众提供给记者的一组图片显示,在恒基绿城内部的销售员微信群里,每当房管局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要来检查,微信群里销售主管都会提前通知各销售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确保万无一失! 其中之猫腻,不言自明!

11月15日,邱县住建局张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张局长表示:“恒基绿城项目截至目前为止,确实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对恒基绿城的违规销售行为并不知情,并郑重承诺:‘如果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另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恒基绿城项目还特意拿出几十个房号给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以此来回报在恒基绿城项目审批过程中给予的帮助与支持!这种明目张胆的利益输送,令人瞠目结舌,扼腕惊诧!”

非法融资:风险巨大,维权艰难!

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显而易见,邱县恒基绿城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其行为已涉嫌非法融资!邯郸市2014年的金世纪非法融资事件,涉案金额34亿元,影响到了邯郸的畜牧、养老、矿产建筑等多个领域,严重影响了当地的金融秩序,也给数千群众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至今大部分资金难以追回!申诉无门!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不查、不罚,住建局被质疑“不作为”

虽然河北省住建厅早已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然而邯郸市邱县房地产违规问题频发似乎已成痼疾,抑或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截止记者发稿,本社未接到邱县住建局任何答复意见。据当地群众透露,“开发商至今未停止其违法预售的行为,而住建局并未作出任何处理,甚至加急为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

我们希望邱县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厉查处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对此事件,本社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马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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