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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粗放”征地,“民生”何在?

2016年04月29日 16:59:34

本社记者 张洋

近日,本社记者接到河北省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思贤村村民反映:“在未得到我们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占用我们的耕地;征地过程中,我们多位村民因反对征地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在当地引起村民不满。”为此,2016年4月7日,记者前往任丘市当地调查采访。

征地何以惹民怨?

  

耕地中的杨树、麦子被毁

记者来到一处耕地看到,地里栽种的树苗多被折断,麦子也已毁坏,地上有铲车轧过的痕迹。村民向记者讲述:“西环路街道办说,这次征地是为了高速引线两侧搞绿化。之前村委只是口头告知了一下我们土地要被征用,然而今年4月5日当天,我们听说有人在地里推我们的麦子和树,赶到现场发现很多树已被折断,麦子也被碾压坏了。随后有些村民陆续赶来,为了讨个说法就到地里阻止,但是现场百余名警察拿着棍子、盾牌打了好几个村民,随后把一些村民给抓了起来,大概二十余人,村里人都可以证明。”

记者:“你们是不是采取了过激行为才会被抓呢?”

村民:“他们是警察和政府,我们怎么敢?我们只是想问个合理说法。我们觉得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以后周边村征地起到震慑作用,这样觉得村民就不敢再闹了。当时前长洋村村民也是考虑到土地已被推平,没办法才同意的。”

记者随后走访了前长洋村几户被征地村民。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开始征地时我们也是不同意的。因为土地本来就没多少了,这次征地以后很多村民都没有地了。拿着这点补偿款能吃几年呢?但是西环路街道办事处根本不管我们同意不同意,强行将地里的树、麦子给推掉了。当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但因为是政府项目,我们只能忍了……”

依法征地,不需要与村民签协议吗?

当日,记者来到西环路街道办事处,马书记接受记者采访。他说:“这个项目去年省里就已经批了,高速引线两侧绿化。征地时,我们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区片地价合理补偿的,12.8万元/亩。前期工作,我们采取了张贴通告,以及村民代表大会。对于此次征地,全体村民一致通过。”

记者:“全体通过怎么会有近百户村民反映不同意呢?”

马书记:“他们就是想多要钱。”

记者:“如何做的村民工作呢?是否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是否到位?”

马书记:“补偿款已经到村委了,不需要跟村民签协议,我们已经通知到每一户。”

记者:“只是通知就可以吗?不需要征求村民意见?”

马书记:“这个你们可以查国家法律,我们是按法定程序征地的。”

公安局称:未参与征地,因接到报案到现场维护秩序

对当地村民反映的“一些村民被抓了起来”,记者特地到当地公安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政治处刘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公安机关可以参与征地吗?”

刘主任:“我们没有参与征地,因为接到报警说征地现场比较混乱,我们去维护秩序。”

记者:“谁报的警?”

刘主任:“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记者:“村民什么原因被拘留?”

刘主任:“经后期调查取证,其中六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即阻碍施工),一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共七人被行政拘留;还有六人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发展任务虽重,切莫伤了民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资源部曾下达通知: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

各部委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征地案件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行为不制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和老百姓打交道做有理的事,要靠法理,说通道理,才能让老百姓服理、服气、更“服法”。征地直接连着民生、民心,怎么征、如何征,都得认真拨一下法治的算盘,不能只拨政府的小算盘,不能让权力成为庇护违规的“保护伞”。

任丘市的做法仍然沿袭固有的陈套未补先占,让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土地逼到死角,与我们习主席所倡导的所有人的“中国梦”相背离。希望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体民情、解民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被征地农民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方式,不要再次激化矛盾。从而促进当地政府征用土地的健康有序发展;督促职能机构对征地过程的管理执法力度;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萌发。

本社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姜子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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