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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以罚代管”做民生工程

2016年07月18日 15:17:16

本社记者 张洋

近日,本社多次接到群众来信举报:“河南省禹州市紫御花苑的三栋17层没有任何手续就开工建设,现在都已经卖完。西区里面一栋私搭乱建的楼层,都已经建成5层,同样没有手续。并且新建的5层,靠近已建成小区的窗户,遮挡了有些房子的半个窗户。现在我们住户根本就没有保障。”为此,记者专程来到河南省禹州市了解核实。

5月10日,本社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禹州市禹王大道与颖河大街附近的紫御花苑小区。在紫御花苑西区,可以明显看到一栋已建成5层的楼房。并且这栋楼明显遮挡了此小区的一些住户的窗户。很不符合我国规定的房屋前后的间距,并且小区的规划也不符合标准。

紫玉花苑西区

  

紫御花苑东西两区违建六栋楼

 

紫玉花苑小区已建5层的“违建”

为了具体了解该小区的相关证书情况,记者到禹州市规划局找到相关的负责人。禹州市规划局批复监管办的史主任接待了记者。

“边建边办”被默许

记者:“在建设初期,这个项目的规划、建设各项手续都没有,土地款也不齐全,为什么就可以开始建设了呢?”

史主任:“有些承包户不知道办手续。在最早时,相关的程序不是很完善,市里要一个规划平面图纸就开建。做一个规划平面图纸就可以赶紧回去去建。”史主任补充道:“每一个项目开发建设,市里会开会做一个规划布局,例如做一个方案,具体几栋楼、多高、如何多少的绿化,如何去建设等。有个整体的规划布局。”

记者追问:“那开完这个会,就可以不用办手续了?”

史主任:“当然不是。但是有这个会议。当时市里说的是边建边办。”

记者:“那这个项目具体是哪一年的?”

史主任:“为推进项目建设,城中村建设,市里的政策就是边建边办。大概是2013年,或者开始更早一些。路东开工更早一些,大概2013年前。路西开工稍晚。”

记者:“东区手续齐全吗?”

史主任:“手续都不全。我们有啥说啥。”

记者:“像紫御花苑小区这种情况,是否接到过群众们的相关举报?”

史主任:“不只是这个小区接到过相关的举报,其他小区也有这种情况。时不时就有群众反映。”史主任接着说:“老城改造办理手续涉及的部门太多,土地证办理需要向上面报批,有些甚至需要省里的批复,这涉及的就很多,也会拖很长时间了。当时,为推进项目建设,基本都是就是边建边办。对于老城改造,有办的,没有几个,但具体到这个小区为啥没有办,涉及到土地部门,我们就不是很清楚了。”

记者:“那城中村改造当时都是这种情况?”

史主任:“前几年,为了推进城中村项目,就出现了这种情况,都是先建设,这是遗留的问题。现在开工建设的是两种,一种完全商户的办了手续的,另一种就是乱搭违建的民房。具体涉及到土地问题,应该和商户有交涉。”

记者:“正在建设的那块违建的5层,已经遮挡了小区的一些住户。规划很不合理。”

史主任:“那不是小区的开发,是住户自己私搭乱建的。早就立案,但是具体怎么处理的,执法队的立案就不清楚了。我可以问问。这小区手续确实没有,是啥说啥,我们没有帮他们弄虚作假。”

 “以罚代管”没下文

记者:“城中村改造像这样手续没有就开建,会出现很多问题。对于类似于业主反映手续不齐全,办理不了房产证,形成事实的违建情况,规划局这边是怎么处理的呢?”

史主任:“有些能给人家解决办理的,就办理了。但对于一些确实办理不了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那不好解决的,怎么办?就不办了?”

史主任:“主要是做到,一是督促他们,要求他们尽快办理手续。二是,该交费用的要先交,例如罚款。用卖了房子的一些定金,可以先交罚金,然后在办手续,也是有可能办下来的。”

记者:“之前有没有停建通知?能否联系一下负责此项目执法队?或者出示一下当时的处罚通知或者意见?”

史主任:“执法程序应该是有的,有的是交过罚款,但是手续对城中村改造,那时程序就是边建边办。这是以前遗留下来的问题,领导们已针对城中村改造开过两次专门会议,对于其进行处罚,办了一些。能建成主要是‘边建边办’的政策推进城中村建设。这些都是遗留问题,并且现在都已经建成,牵扯部门也太多。”

史主任给项目负责人打了电话,询问该小区手续的问题。史主任并没有拿出停建的相关处罚通知,只是说:“我给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了,你看着回去给杂志社汇报。”

从规划局史主任处已得知紫御花苑小区现在土地使用证、规划证都还没有落实,其他手续更还不知道何时解决。

民生工程要落实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棚户区改造工程,一直是李克强总理列为本届政府“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

为了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和买房者的利益,国家对商品房预售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要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竣工交房还需要提供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还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城中村改造本是民生工程,但是没有任何手续的工程,让百姓没办法安心、放心、舒心。若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人民群众的权益将如何保障?当地作为监管部门规划局等众多职能部门以“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部门太多”为理由,显然没有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如此放任和漠视违规行为,只能助长违规现象的发生,而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我社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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