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严美娟
2015年12月1日,《中国城市建设网》以《华海药业(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建项目重大违规》为题,报道了华海药业(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如东沿海经济区的项目存在少批多占、无相关规划、施工手续等情况。
华海药业于12月4日发出澄清公告予以否认。
随后,《城市建设》记者采访了如东县国土资源局沿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张姓局长。他明确表示:“华海药业总体规划618亩,目前已经取得国有土地证的是298亩。至于围墙圈起来没有办理土地证的320亩地,应该是违规用地!我们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在调查。”
就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向《城市建设》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在招商时承诺给予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绿色通道’,只是为了提高招商引资企业落地的工作效率,优先便捷的服务于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但不管地方政府什么样的‘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肯定不是让企业去违法,任何人、任何企业都不可以逾越法律而行事。如果华海药业确实圈占618亩,而实际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只有298亩,超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部分应该属非法占地。”
如东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陈伟副局长接受《城市建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排除当时华海药业在项目建设上走了‘绿色通道’,但就我们住建部门而言,华海药业无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而言,华海药业在建项目就属于违法行为。”
澄清公告“澄而不清”
对于中国城市建设网关于华海药业南通基地存在违法违规的报道,12月4日华海药业发出澄清公告称:“华海南通在沿海经济开发区计划征地618亩,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该生产基地建设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方式进行。一期项目于2013年3月26日取得南通市发改委备案批复(通发改行审【2013】24号)。项目计划总投资8.9亿元,征地 351 亩由于沿海经济开发区对协议出土地分期进行招拍挂原因,目前,华海南通计划征用的618亩建设用地中,有298亩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剩余土地权证正在办理中。根据如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工业项目补办建设房产手续的有关事项》会议纪要(【2008】5号)文件精神,工业项目报批可采用《工业项目建设登记表》程序进行。2013年4月21日至2014 年4月6日,华海南通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分别完成了该项目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图审查、防雷、消防、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各项审批手续。华海南通已开工的项目工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绿色通道’报建施工,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要求。目前,因政策变更,当地工业项目施工报建程序暂停实施,华海南通一期工程建设现处于暂停状态。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早完成剩余土地权证和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便及早推进华海南通项目建设。”
这份澄清公告,显然避重就轻,澄而不清,没有说明事件的核心,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华海药业南通基地是否违法或违规?
上市企业更应守法 尽社会责任
对于华海药业上述澄清公告内容,《城市建设》记者再次赴华海药业南通基地所在的南通市如东县相关部门求证,经核实,华海药业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办理过规划、施工、消防、安监等审批手续。更何况地方政府给予“绿色通道”并不是让企业在违法违规的基础上来进行操作的。
12月4号,记者再次来到如东县行政审批中心规划局窗口,核实华海药业在建项目是否办理过规划许可证,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后明确告之华海药业在建项目没有办理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如东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陈伟副局长接受《城市建设》记者采访时表示:“华海药业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都在如东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如果窗口查不到那肯定就是没有办理过。不排除当时华海药业在项目建设上走了‘绿色通道’。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而言,华海药业在建项目属于违法行为。”
随后记者来到如东县行政审批中心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窗口, 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城市建设》记者没有查到有关华海药业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同时称如果华海药业在建项目其他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也是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在如东县行政审批中心公安消防窗口,《城市建设》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华海药业有没有办理《消防许可证》?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在系统里没有查询到华海药业在建项目的《消防许可证》办理。只有在2014年1月份申报过项目审图,但是目前还没有经过验收。
在如东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也未查询到华海医药在建项目的备案手续。
如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办公室顾瑛副主任向《城市建设》记者提供了东行审发【2004】2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的文件,并表示:“所谓的‘绿色通道’是政府对应所有招商过来的项目,并非针对于某一企业。‘绿色通道’突出的是指‘快’,当时为了招商过来的项目快速落户,县里要求我们审批窗口要快要好,是加快速度办理这些项目的审批。但前提并不是让它违法违规办理!”
华海药业南通基地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规?就此,华海药业董秘祝永华接受《城市建设》记者采访时称:贵杂志报道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就此而言,我们在2013年是按照如东当地的《工业项目建设登记表》程序来走,表上的相关部门都盖了章。为什么在行政审批窗口相关手续均查不到?祝永华表示:“这不清楚!很可能有一些证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就是查不到。总之,这些也都是些政府行为,也不知道当地政府出台‘绿色通道’这个政策是个什么情况。就我们企业目前而言,在建项目已经停工了,在完善各项手续。而对于已经圈起来的土地,当时和园区签过征地协议了。从规划而言,这一片的红线规划都是我们企业的,只是在报批程序上有部分土地证目前还没拿到。对此,我个人感觉是没有问题、也是合理的。这和如东县当地的‘绿色通道’是一样的。像这种‘绿色通道’政策在很多地方均是如此,也比较普遍。无非是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上可以‘先上车后补票’,全国皆是如此啊!但现如今按照国家的政策我们已经停工了,在完善各项手续,抓紧项目的建设。就此我建议媒体可以去督促一下当地政府的政策完善。”
“华海药业作为上市企业更应守法守规、公开透明,及时披露,同时讲究社会责任,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贵单位报道的内容而言,华海药业南通基地现在建项目显然存在违法的情况。”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程玉伟律师向《城市建设》记者表示。
程玉伟律师同时称,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便民”的初衷是好的,但必须依法行政,不能为所欲为。否则,以“绿色通道”为名,置国家的法规政策于不顾,虽然一时会商业繁荣,但长远来看却遗患无穷,与依法治国相违背,最终会损害企业的权益,也会影响政府形象!从法律层面上,地方政府的“绿色通道”不能改变法规,否则就是违法无效的!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以法治企,各项经营活动也必须依法进行,不能在地方政府的袒护下,大胆违规,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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