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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高新区创业中心发生火灾事故 无人员伤亡

2022年10月13日 15:49:32

本社记者 金世龙 融媒体中心 孙同乐

2022年9月5日,山东省日照市高新区创业中心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多家企业受损停产。由于经济损失仍在进行评估中,截至目前官方调查结果仍未出炉。

据了解,发生火灾事故的创业中心C3号楼位于日照市高新区高新六路,其与高新区管委会直线距离仅有150米,工程备案名称为“服务外包创业基地17#厂房”,消防备案审批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耐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戊级。

辖区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C3号楼使用性质为厂房,火灾危险性戊级,根据相关规定戊级可不在建筑顶部设置烟雾探测器和喷淋系统。

记者绕行C3号楼一周,尽管园区已将外墙重新粉刷,但仍能明显看到整个二层被大火焚烧过的痕迹,烧毁的门窗一片焦黑,玻璃尽碎。不仅是二层,三层的窗户也因大火毁损严重正在进行更换。记者穿过没有任何警戒标志的通道来到C3号楼二层,敞开的大门上《封闭火灾现场公告》显示“该火灾现场从2022年9月6日凌晨4时起予以封闭,封闭期间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警戒标志撤除视为封闭解除。”

知情人介绍,火灾原因为用于烘烤照片的电器设备(电暖扇)使用不当,引发火灾,大火波及一至四楼。令人不解的是,该栋建筑物每层均未安装烟雾探测器和喷淋系统,仅在北面墙壁设置三处消火栓。更不可思议的是,起火的二层三个消火栓竟无一被打开使用。

据悉,二层是一家名为上有天堂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于水晶相框、画册及工艺品制作,整层面积为1135平方米,分为办公、住宿和生产多个工区。由于火灾发生于夜间22时左右,加之公司内堆放大量易燃物品,火灾发生后仅有的三个灭火栓被大火阻隔,未能及时扑灭,导致厂房内所有物品付之一炬。

“二层全烧完了,各类设备器材、原材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装修,损失惨重。我们的公司位于三层,是生产化妆品的工厂,由于大火烘烤加上烟尘侵蚀,无菌无尘车间、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化妆品全部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保守估计60万元。”位于起火点楼上的日照娇雅生物科技公司员工向记者介绍,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是这次的火灾诱因,但是该建筑物未按要求安装消防系统、消火栓被遮挡才是火灾损失扩大的主要原因。

消防大队负责人也称:“大火燃起后,位于北墙的灭火栓被大火阻隔,公司员工无法上前打开使用,只能眼睁睁等待消防救援,错失了最佳灭火时间,导致损失扩大。”

由于火灾事故仍在调查处理中,火灾现场未被清理,仍保持灾后原样,整栋大楼处于断电状态。然而,记者行至四楼却发现一家生产一次性口罩的企业正在进行生产,一条手指般粗细的电线从道路对面的C2号楼一层引出,穿过马路和树冠经四层窗户伸到生产车间,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这栋楼的使用性质是厂房,火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在评估中,我们向上级机关申请了延期,事故调查报告将于60日内出具。”记者在辖区消防大队了解到,大楼目前不允许任何企业生产,对于上述问题将立即进行查处。

记者查阅了解,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戊类物品是指不燃物质,即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物品。如水、钢材、玻璃及其制品、铝材、陶瓷制品、水泥、石料、石膏及其无纸制品等。

高新区创业中心厂房使用存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问题。C3号楼除一层加工照明灯具外,二层在制作相册相框过程中,储存大量纸张木板等易燃物品;三层作为化妆品生产工厂,包装材料亦属易燃物品;四层作为一次性口罩生产企业,存放大量的口罩、防护服等易燃物品,且存在违规用电、违规生产等问题,均为火灾事故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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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责编: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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