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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被列为被执行人,曾因环保问题多次被罚

2024年01月11日 15:22:52

编辑 邢自强

2024年1月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000761.SZ)被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立案时间为2024年1月9日,案号为(2024)辽0502执恢4号,执行标的89671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做出行政处罚共计12次,共计罚款金额139.6万元。具体处罚信息如下:

图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2023年1月6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10月13日至14日炼铁总厂焦化分厂八号焦炉炉顶南侧颗粒物、硫化氢超标排放,被罚款30万元。

2023年1月6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10月18日炼钢厂7号转炉吹氧过程中由于铁水成分不佳,操作不当,导致部分烟尘自厂房房盖外溢无组织排放,被罚款8万元。

2023年3月14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1月29日3号场地露天切割带有锈垢杂质等废钢管道,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被罚款8万元。

2023年4月3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2月26日,9#焦炉炉顶烟气逸散,异味明显,8#9#筛焦除尘器排放口有烟尘外溢,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被罚款6万元。

2023年4月3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2月26日,进行无人机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场未采取苫盖措施,露天堆放,被罚款3万元。

2023年5月9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案,违法事实为2月15日三烧作业区360烧结脱硫出口在线监测设施发生故障期间,未开展手工监测,造成部分数据缺失,被罚款6万元。

2023年5月9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案,违法事实为2月26日,排污许可可执行中全年颗粒物超过排放限值,被罚款30万元。

2023年7月5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自动监控环境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4月11日该单位发电厂高压作业区25#炉CEMS在线监测系统过量空气系数设置为1.4不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要求,热能转化类型为燃气的锅炉,基础氧含量设置应为3%的要求,被罚款8.6万元。

2023年7月13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5月23日该单位炼焦作业区炉门封闭不严,干熄信作业区筛焦炉部分门窗未封闭,导致部分烟尘外溢,污染环境,被罚款6万元。

2023年8月22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5月23日该单位炼铁总厂260M2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的厂界噪声经监测,超过执行标准,被罚款8万元。

2023年8月22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法事实为6月5日该单位生产工区南部倒罐站作业区工作人员用抓钢机往鱼雷罐中装填废钢,产生大量烟尘,直排空中,污染环境,被罚款8万元。

2023年10月17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标排污案,违法事实为8月23日该单位炼铁总厂焦化分厂4B焦炉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被罚款18万元。

此外,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还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为由于该公司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制度不完善,对职工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导致“2·9”事故发生。本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炼铁厂处人民币60万元罚款。

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5.03亿元,同比下降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2.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13.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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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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