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9月7日消息(记者陈锵)“一老人手举一份检讨的照片”引发热议。事件当事人为陕西汉中南郑区濂水镇一位92岁老人,其因烧秸秆被罚款并写检讨。
该检讨落款日期为9月4日,部分内容为:“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
92岁老人刘某某手举检讨照片(央广网发 媒体报道截图)
9月7日凌晨,事发地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发布情况通报回应此事。“8月29日,我镇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村民刘某某(男,92岁)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当场进行了制止和教育,村委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属,由家属代写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
濂水镇人民政府针对老人被罚款写检讨时间发布的情况通报(央广网发 濂水镇政府官方微信截图)
通报称,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系流西河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拍摄,并发至村民微信群,目的是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据通报,濂水镇党委、政府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濂水镇纪委对主持村两委工作的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某给予诫勉谈话,南郑区监委派出濂水镇监察组对李某某工作行为和方式不当给予诫勉谈话。濂水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李某某登门向刘某某及家属当面致歉,获得了刘某某及家属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