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海南省持续深化制度创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加快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全省管道燃气用户约177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约129万户,累计建成城镇燃气管道14313公里,投资41.49亿元。自2023年8月按照国家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海南省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平稳,无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发生。
强力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先后印发《海南省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明确全省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及分工举措,指导市县健全燃气管道运维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全省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共计1285.1公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量已完成,较全国燃气工作专班要求提前14个月,同时,继续推进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全省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发挥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机制作用,构建“1+8+18+N”制度体系,协同市场监管、商务、消防、公安、司法等15个省直部门,指导市县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截至2024年11月下旬,全省累计排查企业52004家,发现并完成整改24087个问题隐患,整改率为99.91%,实现由全面巩固提升向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衔接,全省“一盘棋”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
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围绕规范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瓶装气、实施瓶装气统一配送制度、重拳打击“黑窝点”“黑气瓶”等8项重点举措,指导市县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11月下旬,全省477辆瓶装气配送正三轮电动车上牌投入使用,通过统一配送落实随瓶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
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市县通过严格涉燃气项目审批审查、强化涉燃气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强化现场应急处置等11条“硬措施”,多措并举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从严整治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布2批第三方施工损毁燃气设施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力,切实提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水平。
接下来,海南省将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紧盯不放、人人责任不松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城镇燃气行业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董淼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