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

城市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城市生活 >

九部门出台意见明确认定家暴的基本证据

2024年12月10日 10:34:31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8类证据。据新华社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梁海波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