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数据局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
建设指南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从基础通用标准、数据基础设施标准、数据资源标准、数据技术标准、数据流通标准、融合应用标准、安全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加快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全面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制修订数据领域相关标准提供了重要指引。
根据建设指南提出的目标,到2026年底,我国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和有关部门将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协同合力。指导建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推进急用、急需数据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与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地方及相关社团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协调联动,以标准化促进数据产业生态建设。深化试点示范,发挥应用成效。完善标准试点政策配套,搭建数据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标准宣贯,选择重点地方、行业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探索推动数据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深化数据标准实施评价管理。加强人才培养,筑牢发展根基。打造标准配套的数据人才培训课程,形成一批数据标准化专业人才。优化数据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强化国际交流。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