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

城市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绿色环保 >

江苏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2024年10月01日 15:19:52

  记者从江苏省林业局了解到,今年9月,江苏省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成为率先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省份之一。

  今年1月修订通过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提出,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据统计,江苏省重要湿地面积1474万亩,纳入2024年补偿的重要湿地面积约567万亩,补偿资金达7500万元。补偿资金用于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等建设,开展必要的调查、监测、巡护、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与重要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管护、监测监控等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

  用“真金白银”支持生态补偿,让生态价值日益“显山露水”。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的大溪港湿地公园,湖水清澈见底,一幅美好的江南秋景图映入眼帘。湿地公园附近的净慧寺村利用获得的100万元生态补偿金对大溪港进行清淤,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吸引周边市民前来休闲观光,带动村民增收。

  江苏省林业局负责人介绍,在开展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的过程中,江苏将逐步加大对重要湿地保护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各地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提升湿地涵养水源、固碳、调节气候等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记者 柯高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瑞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