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

城市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城市文化 >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6月18日 09:58:43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暴力信息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四部门联合出台《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规定》提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为强化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

  在建立用户保护机制方面,《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完善私信规则,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通过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告知用户可以采取的防护措施。(记者 徐勇)

来源:人民邮电报
责任编辑:张瑞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