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14:37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8方面25条措施,在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定位、提升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细化和创新。
记者 侯翔宇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8方面25条措施,在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定位、提升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细化和创新。
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要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基金存续期可结合产业发展规律和企业生命周期特点灵活设置。《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产业投资类母基金存续期最长为15年,创业投资类母基金存续期最长为20年,采用直接投资模式的基金存续期最长为10年。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明确,基金管理人要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得以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或利益输送。关联交易投资前要取得全体投资者或投资者认可的决策机制决策同意,投资后要及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与此同时,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申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支持基金非财政出资人提前购买政府出资份额,可在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对完成政策目标的基金,在基金设立后3年内(含3年)购买的,政府出资部分可以不低于原始出资额转让;在3—5年内(含5年)购买的,可以不低于政府原始出资额和从基金设立之日起按照转让时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转让;5年以上购买的,政府出资部分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
记者还了解到,基金清算后,财政部门根据基金方案和绩效评价结果,可对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最多可让利财政出资净收益的100%。
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