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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机制、困境与路径

2025-07-08 09:38

作者简介

管前程,政治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机制、困境与路径

管前程

【摘 要】城乡经济循环作为城乡关系运动发展的内核,其畅通与否关系到能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也关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局。城乡经济循环可以对城乡生产形成有力支撑,促进城乡分配有机协调,引导城乡要素有序流动,有利于城乡供需有效对接,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基础、制度支撑、内生动力、重要引擎。当前,城乡经济循环存在城乡产业发展割裂、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不畅、城乡供需对接不畅等现实梗阻。基于此,以畅通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城乡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城乡财富积累制度,深化要素市场配套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城乡供求有效对接。

【关键词】乡村振兴;城乡经济循环;城乡融合;城乡关系

文章出处:《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本微信版文章注释从略,引用请据原文。


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要求。202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发展和城乡关系的重要论述,为我国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指明了战略路径和前进方向。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重视重塑城乡关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关系,城乡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农业文明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事关国家战略布局和乡村全面振兴。未来道路上,必须在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上持续发力,不断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

一、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的逻辑机制

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及其实现理论,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入手,系统阐释了商品经济社会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以及实现社会财富有效增值的方式,为解决我国城乡紧密衔接、良性互动循环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作为国民经济循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经济循环是依托合理统一的城乡空间格局、高标准的统一市场体系、一体化的基础设施联通机制,各类要素、资源和商品按照产业功能定位在城乡之间进行配置,进而引发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商品和服务等相互流动、相互传递,形成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只有城乡间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顺畅进行,才能真正实现要素流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而扎实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城乡生产有力支撑:筑牢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生产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全过程的起点。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分工、机器以及科学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激增,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以私有制为基础,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资本具有支配一切的权力,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和最大化利润,满足资本家的利益。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生产资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其生产活动旨在满足全社会以及社会每一成员的需要,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最终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生活富裕也是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之一,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奋力推进乡村振兴。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文明演进中乡村城市化的进步性,认为“城市的繁荣也把农业从中世纪的简陋状态中解脱出来了”。他们强调,在工业发展具有绝对优势的阶段,一方面要利用工业发展优势带 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比如将在工业生产中运用的科技手段和大规模经营方式应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城市商业、城市工业和城市消费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推动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有效配置。随着农业生产的进步,工业和农业的发展趋向协调均衡,要“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城市应自上而下地将研发、加工、储运、销售、品牌、服务、旅游等产业链条延伸到乡镇,农村应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并着力培育城市发展所需的配套产业。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提出“工农结合”的发展模式,强调通过增强城乡之间的产业合作、分工协同,保持城乡之间的良序融通、耦合联动,从而推动人口、工农业生产在全国范围内均衡分布,为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产业基础。

作为农业大国,我们从自身国情出发,探索出一条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发展的中国化道路。我国城乡关系在经历了农村支撑城市、要素双向流动、城市反哺农村的历史阶段以后,党的十八大以来进入了城乡均衡发展阶段。这也正是马克思指出的工农结合的第二个阶段,即“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紧密的联系”。城乡经济循环不仅是产品和要素的交换,更关键的在于农村地区可以承接产业转移,从而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生成。在城乡融合过程中,为了避免市场拥挤效应、寻求更低的要素成本、更好利用农村地区的优势资源,部分因城市技术进步而不宜继续留在城市发展的产业或产业链环节会逐渐向乡村转移,进而形成城乡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同时,随着交通运输系统的完善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生产活动也突破了时空限制,为城市部分产业的转移和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条件。城乡生产有机协同、相互促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能够筑牢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稳定、协同的动力源。

(二)城乡分配有机协调:搭建乡村振兴的制度体系

分配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再生产需要资金,比如劳动者要有工资、企业需要购买原材料,这就需要有合理的分配。马克思认为:“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分配从属于生产,生产决定分配。如果没有生产,分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形式而言也是如此,“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拥有资本的资本家获得利润,拥有土地的大地主获得地租,仅仅占有劳动力的工人获得工资,由此形成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在揭示分配问题实质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分配正义的两项基本原则,即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劳动依然是谋生手段,因此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方式,以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为计量标准,劳动者依据所付出的劳动量取得个人消费品,即“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这种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了由于个人天赋和负担不同而产生的实际上的不平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三大差别已经消灭,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实行各尽其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原则。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对分配原则的阐述以及倡导人的全面发展的立场,为我们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供了理论指导。

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阐述,为新时代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之所以连上新台阶,创造了耀眼的经济奇迹,关键因素就在于通过改革分配制度激发了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收获了劳动力红利。因此,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就是要让分配有利于劳动者,特别是不能亏待提供 劳动力红利的劳动者。当前,有人认为劳动对财富的贡献小,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确区分财富的创造和财富的分配。有人看到了在GDP的构成中劳动占比小,就认为劳动贡献少。其实不是劳动贡献少,而是劳动的贡献在分配中没有充分体现。农业是一国经济稳健发展的压舱石,必须始终在劳动报酬方面给予肯定,使这些第一产业的劳动岗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充分调动农村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既有利于提高农村购买力、促进农村产业升级,也有利于强化城乡合作意愿。因此,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将对城乡经济循环发挥“稳定器”作用,也是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

(三)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马克思指出:“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通过交换这个互相依存的社会网络,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成员之间物品或服务的互通有无,满足了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在更大范围内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文明互鉴和交流。在我国二元经济背景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有序流动显得特别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市场的力量无远弗届,政府的调控精准有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有效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间顺畅流动,对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推进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乡村振兴,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发展格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破除城乡要素有序流动的各种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流动的体制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协同和生产力水平的跃升,又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资源配置效率,避免城乡资源流动带来的无效投入,还要通过立章建制充分发挥城乡各自比较优势,保障资源流动各方合法权益,形成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客观而言,乡村在土地 、劳动力等要素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能为城镇发展提供土地、生态、农产品等生产生活资料;而城镇在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能为乡村发展提供人才、技术、制度、品牌等高级生产要素。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生产要素应该在城市和农村部门间交换并呈循环流动趋势,为城乡可持续发展提供优势互补的必要资源。在新型城乡关系中,推动形成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城乡要素互动,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新发展格局下的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城乡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四)城乡供需有效对接:提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消费是经济循环全过程的终点,也是新一轮循环的先导和起点。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强调的,“生产决定于一般的自然规律;分配决定于社会的偶然情况,因此它能够或多或少地对生产起促进作用;交换作为形式上的社会运动介于两者之间;而消费这个不仅被看成终点而且被看成最后目的的结束行为,除了它又会反过来作用于起点并重新引起整个过程之外,本来不属于经济学的范围”。在马克思构建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消费被赋予双重属性与动态功能。其四分法框架将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视为社会经济运行的有机整体,其中生产活动遵循自然规律的内在约束,分配过程受制于社会结构的偶然性特征,交换作为形式性社会运动承担着流通职能,而消费则超越单纯经济范畴展现出特殊地位。作为经济循环的终结环节,消费行为不仅完成了物质形态的转化,更实现了产品社会效用的确认;作为再生产过程的初始节点,消费需求通过市场信号的反向传导重构生产要素配置格局。马克思的论述揭示了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终极目的,其有效实现必须依托生产关系与分配制度的系统性重构,唯有突破资本积累的狭隘导向,才能形成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生产生产着消费”,即供给决定需求。生产不仅为消费提供材料和对象,还决定消费方式,并再生产出消费的需要和动力。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消费“生产着生产”。消费不仅为生产提供创新导向,促使生产者改进技术水平、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还决定生产规模和投资决策,从而影响市场的供给。马克思的重要论断包含着两个重要观点:其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只有通过消费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只有消费者的参与才能最后实现其使用价值,实现其价值。其二,消费创造出生产的需要和生产的前提,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从而创造出“生产的动力”。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思想,为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关系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也为现阶段实现城乡供给与需求在适配中升级提供了有益指导。

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城乡发展不平衡、工农关系欠协调,给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带来严峻挑战。究其根源,在于城乡经济循环渠道不畅,存在着城市要素集聚力超强、乡村要素集聚能力偏弱等问题。《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提出,要畅通城乡要素循环,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集聚。从要素配置角度来看,构建高效对接机制和匹配结构,实现城乡间资源配置的动态平衡,可以提升乡村要素集聚能力与资源配置效率,激活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潜能,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必须统筹好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强城乡经济循环,有效化解城乡之间供给与需求的矛盾,通过经济分工基础上的城乡商品交换,顺利实现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值。随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生产技术的变化,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不仅需要保持总量平衡,更要求结构匹配,这就需要提高城乡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及时满足日新月异的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并通过快捷的现代物流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实现城乡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因此,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促进城乡供需有效对接,既是激活乡村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潜能、促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也是释放城乡居民内需潜能、促进我国产业升级换代的重要举措。

二、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间各种制度壁垒,城乡经济循环严重受阻,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联系的各种制度障碍受到了市场力量的强大冲击,城乡生产要素自主交流的范围和规模得到扩大,城乡经济联系逐渐增强并日益融入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之中。进入新时代,我们党着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城乡经济循环不断提速、动能持续积累,但仍面临四个方面的现实困境:一是城乡产业发展割裂,农村生产要素利用不充分;二是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影响农村劳动者积极性;三是城乡市场发育不平衡,要素双向流动的机制不畅;四是城乡供需对接存在鸿沟,农村供给对城市需求适配性不足。

(一)城乡产业发展割裂,农村生产要素利用不充分

城乡产业协同发展面临系统性障碍,根源在于制度性要素错配与市场机制断裂。传统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形成“双轨制”流动格局。在农村,土地要素受限于集体所有制流转困境,劳动力要素因户籍制度呈现“半城市化”特征,资本要素因抵押物缺失形成“虹吸效应”,这种制度性壁垒造成产业链空间布局的物理区隔与价值传导阻滞。尽管数字技术催生的电商平台部分消解了地理空间阻隔,但农村产业仍受制于初级产品供给的路径依赖,农产品精深加工环节缺失导致价值链条断裂,难以对接城市现代服务业体系。更深层次的矛盾体现在“小农经济”经营模式与城市规模化市场需求的制度性摩擦,既表现为质量标准体系的衔接障碍,也反映在利益分配机制的失衡上,这种结构性矛盾制约着城乡产业要素的有机重组与协同创新。

从产业关联看,城市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于农业的支撑不足,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不高。广泛运用于现代工业的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村产业链的渗透不够,现代化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在农村产业的推广程度也有限。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国内劳动力总量的比例为25%,但产出却只占GDP的7.5%,我国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远低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目前来看,绝大多数乡村产业形式单一,以传统种植业为主,产业基础薄弱,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条件尚不充分。

从产业链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相互脱节。农业产业链较短,多以供应原料为主,附加值低;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能力不强,多产业、多业态的跨界深度融合不够,乡村价值功能开发不充分;全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度不高,生产、加工、分等分级、冷链物流、销售等领域多主体承担,大部分企业没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位于农产品价值链的末端位置,导致产中环节的收益与产后环节的收益脱节,不能公平分享产业发展的成果,甚至还承担很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限制了农业农村的比较利益和农民的收入增加。

从产业空间看,县域经济的产业集聚能力不强,联系城乡的载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作为城镇和乡村的自然结合体,县域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切入点。当前,县域平台基础设施薄弱,产业规模偏小,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不强;面向乡村的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难以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特色产业发展不充分,缺少能拿得出手的“招牌”和“硬实力”。这些难题导致多数县域竞争力较弱,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回流劳动力的承载空间和吸纳手段有限。

(二)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影响农村劳动者积极性

分配方式是否公平合理,关系到社会成员获得社会财富的多少,不仅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会影响消费市场的规模和内需潜力的释放,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收入来源越来越多元化,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但与此同时,城乡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保障二元结构凸显,导致社会需求总量有限、有效需求不足,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超过2.5比1。城乡收入差距绝对值达到30130元,而2012年这一差值只有15738元,多年来城乡收入差距的绝对值并未缩小。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水平仍然偏低,不仅如此,农村内部表现出比城镇更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从收入基本构成看,2023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9163元、7431元、540元、4557元,分别占总收入的42.24%、34.25%、2.48%和21%。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净收入是当前农村居民收入的两大主要来源,是农民增收的“压舱石”。因此,调节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在居民间的不合理分配仍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抓手。

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差距来看,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覆盖范围广泛,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种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市居民的大部分需求。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覆盖范围有限,农村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较少。城市社会保障待遇通常比农村更高,比如城市养老金、医疗补贴等待遇水平普遍较高,而农村的养老金和医疗补贴则相对较低。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类,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均标准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差距较大。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总体上仍呈现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城乡社会保障的缴费额和待遇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拉大了城乡间在民生福祉方面的差距。

(三)城乡市场发育不平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不畅

畅通城乡经济循环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根除影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鼓励城市优势资源不断地流入农村,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注入新动能。当前,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受到诸多限制,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还未完全打通,导致农村资源要素单向流出的困局,限制了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

第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束缚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户籍制度作为中国特有的人口管理制度,它同时和一系列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相联系,比如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农民工群体是工业化、城镇化的主力军,但“进城落户”面临多重阻碍,造成了人口流动而户籍却不能随之流动的人户分离困局,也就是常说的城镇化不彻底性、不完全性,导致就业机会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合同保障不平等以及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等方面的“非市场性”差异。同时,根据现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只出不进”原则封闭运行,导致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和下乡创业人口集体化“两难”决策,降低了社会流动性。

第二,城乡二元土地产权制度仍未完全打破。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虽然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但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仍未能像城市建设用地一样入市交易,流转效率不高,价格也未能公平显化,整体市场尚未形成,流转利益分配比例也缺乏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农村土地无法开展规模经营。作为农民的“最后退路保障”,大部分宅基地分散化、闲置率高,开发成本高,资产盘活流动难度大,这也进一步影响了土地要素的激活。

第三,资金要素流动不畅。资金投入是乡村产业发展壮大的保障,但由于农村资金基础薄弱、金融市场发育滞后、农民金融知识匮乏,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农村金融供给能力不足,“金融惠农”融资的规模和比例仍然较低。农村金融机构不多,涉农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抵押难,且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仍然存在,资金量远远不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的需要。二是农村企业经营环境有待优化,市场波动风险大,运营周期比较长,农民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弱,征信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很多金融机构与社会融资平台对农民和农村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与意愿不高。

(四)城乡供需对接存在鸿沟,农村供给与城市需求适配性不足

在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质升级的过程中,农产品供给与城市需求存在着相互脱节的问题。提升生活品质、追求美好生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这就对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农产品主要供应者的乡村地区,在提升供给质量、激活内需动能,乃至促进产业升级、拉动内需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事实上,我国农产品无论在供给侧、需求侧,还是在双向交换方面,都存在着短板和弱项。

从供给侧来看,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中、低层次农产品产能过剩,而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不足。其一,从农村总体供给能力来看,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仍比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种植规模偏小、投资回报率较低,农产品供应链诸多短板制约了农产品的供给力。从2004年到2023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由46.4亿美元增至1346亿美元;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国内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普遍超过国际市场。这都体现了农产品总体供给能力欠缺。其二,高端农产品供给不足。小农户依然占生产经营主体的绝大多数,生产经营随意性较大、迂回程度低,且与大市场的衔接程度不高,造成了“中低端有余而高端不足”的现象。这种低档供给、风险供给、无效供给与持续升级的消费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导致了城乡供需结构的严重失衡。

从需求侧来看,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994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75元,消费支出比超过1.8∶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8%,农村为32.4%。由于受城乡收入、消费群体、消费特征等因素影响,城乡生产与消费往往存在着有效衔接差、供需结构适配度不高等问题。农村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城镇居民个性化、品质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同时乡村服务业品质化和精细化程度不高,对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的吸引力也不强。农产品供给与城市需求存在相互脱节问题,农产品供给体系对城市需求的适配性不足,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与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出现了方向性、轨道性错位。

从供需衔接来看,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农村便利店、商贸综合体等商业网点建设滞后,农民还不能便利地买到质优价美的工业品,消费成本比较高。同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滞后,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还不畅通,影响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因此,通过现代流通手段和媒介提高城乡供需适配效率,实现城乡供需的动态平衡,成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先决条件。

三、城乡经济循环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探析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只有要素、资源、产品、服务等在城乡之间高效流通,才能推动构建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格局。应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齐头并进,打通城乡经济循环梗阻,合力打造涵盖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融合的城乡发展共同体,积极赋能乡村振兴,使城乡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成果。

(一)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城乡产业有机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通道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之间交通运输能力。加强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农村民族文化、生态资源和优势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走出去,拓宽农村创新创业领域,增强农村吸纳生产要素的能力,让农村市场潜力变为实力。提高城市资源、要素和商品下乡的效率,实现城乡产业“三多三留三新”的目标。

二是促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以平台载体建设为抓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建立适应城乡产业分布规律的政府引导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建设步伐,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横向拓展农业产业功能,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推动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现代化同步融合发展,助推城乡产业链条双向延伸,努力构建城乡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以完善基础制度为抓手,按照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要求,加快建成城乡高标准市场体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富有特色的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等产业,积极支持打造乡土特色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其领头雁效应。

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全面升级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缩小县城与大城市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等方面的差距,促进招商引资,提高县城的人才吸引力和人口吸引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持续将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形成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构建覆盖县域各乡村的立体化协同治理体系,提升县城统筹基层治理的效能,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提高县域治理水平,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县域市民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权利保障。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城乡财富积累制度

首先,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既不断释放城乡经济的增长潜力,又统筹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方面,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多种主体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市场运行的交易成本,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另一方面,聚焦有为政府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的先导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

其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合理的分配制度把“蛋糕”切好分好,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一是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提高分配效率。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畅通无阻地流动。二是加大再分配的调节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社会性支出的均等性。三是加强慈善教育和引导,引导个人多参与,拓展慈善领域,创造愿意捐赠的环境。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推动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让各类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使宏观经济长期处于充分就业和潜在经济增长水平。

再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社会保障体系应增强公平性,实现城乡各类群体的全覆盖,逐步提高乡村社会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适应人口跨城乡、跨地区、跨就业形态流动的趋势,稳步提高各险种的统筹层次,积极探索城乡一体统筹的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简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精准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三)深化要素市场配套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第一,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完善城乡间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畅通城乡人口流动渠道,统筹抓好农民进城和人才入乡两方面的工作,形成促进就业结构优化与城乡人口合理布局融为一体的良性循环机制。在农民进城方面,加快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消除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体制障碍,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在人才入乡方面,加快建立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完善乡村地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保障其享受相关权益。

第二,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化对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淡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营性、公益性和闲置宅基地的边界,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方面,针对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探索人地一体、异地土地指标交易等多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资源向资产转化、资产向资本转化进程,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吸引力和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针对返乡下乡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加快构建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其获得农村土地相关权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入股的经营方式与返乡下乡经营主体开展混合经营。

第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多方合作机制。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大力支持惠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着力形成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四位一体”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农民信用体系,降低信贷门槛并提高授信额度。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和深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以产业发展空间和盈利机会为激励,吸引工商资本下乡。采取有效举措,彻底扭转重城轻乡的融资倾向,促进资金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和流动。

(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城乡供求有效对接

一是提升农村供给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畅通经济循环最主要的任务是供给侧有效畅通,有效供给能力强可以穿透循环堵点、消除瓶颈制约”。因此,要在加强农村供给上下功夫,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增强“以需定供”的意识和能力,调整农产品结构,推进农产品的绿色化生产和智慧化生产,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高农村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升农产品对城市多元化需求的适配性。

二是激活农村内需潜力。农村消费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还有4.7亿多人居住在农村,广袤的乡村蕴含巨大消费潜能。与城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蕴含着海量的消费需求和巨大的投资空间。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拓展养老服务型消费,将成为农村消费新的增长点。因此,应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产业就业、创业兴业方面,通过增加农民产业收益扩大农民的消费总量。推进创业就业增收,积极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计划,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技术引进、设施更新、品牌营销和人才培养。

三是健全城乡商品服务流通网络体系。加快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生产与消费无缝连接。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一村一店”乡村赋能工程,解决工业品下行的问题;推进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一村一品”,解决农产品上行的问题。完善县、乡、村物流仓储中心建设,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积极构建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多种模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支持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实际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农民的消费档次和质量。建设和改造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便利店等基础设施,让城市居民更方便、更快捷地买到安全可靠的新鲜农产品。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责任编辑: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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